宁东城区雨水管网及设施新建项目四标段、五标段及监理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宁东城区雨水管网及设施新建项目四标段五标段及监理
- 项目地址: 宁东城区
- 范围: 宁东城区雨水管网及设施新建项目四标段: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 ; 四标段、五标段及监理: 四标段:宁东城区雨水管网及设施新建项目四标段; 五标段:宁东城区雨水管网及设施新建项目五标段; 监理标段:宁东城区雨水管网及设施新建项目监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02
项目详情
宁东城区雨水管网及设施新建项目四标段、五标段及监理招 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东城区雨水管网及设施新建项目 已由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以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关于宁东城区雨水管网及设施新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宁东管(经)〔 2025 〕 102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局 ,建设资金来自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管委会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招标人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及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乾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一)管道工程。新建雨水主管 31.98公里,管径 D e315、D500-2600,采用钢筋混凝土管道和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道,配套建设雨水支管、预留管、检查井、雨水口及道路恢复等附属工程。
(二) 调蓄池工程。新建调蓄池 2座,其中 CSO调蓄池有效容积 4.5万立方米,尺寸 120米×80米×8.2米,银湖公园调蓄池有效容积 0.25万立方米,尺寸 30米×25米×6.6米,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配套建设雨水提升泵、污泥冲洗泵、阀门、在线监测、室外围墙、检修道路、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等附属工程。
具体施工内容请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 宁东城区。
2.3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
监理服务期:与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同步进行(含施工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2. 4招标范围 :
宁东城区雨水管网及设施新建项目四标段: 招标文件 、图纸 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 。
宁东城区雨水管网及设施新建项目五标段: 招标文件 、图纸 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 。
宁东城区雨水管网及设施新建项目监理标段 :对本项目 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十个标段,其中施工划分为九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本公告招标内容为四标段、五标段及监理:
四标段:宁东城区雨水管网及设施新建项目四标段;
五标段:宁东城区雨水管网及设施新建项目五标段;
监理标段:宁东城区雨水管网及设施新建项目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四标段招标 要求投标人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一级 (含 一 级) 及以上资质和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施工五标段招标 要求投标人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二级 (含 二 级) 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监理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须提供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 ) 。
3.2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及建造师、建筑师、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3 依据宁建(建)发【 2019 】 29 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近一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 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至 2025 年 9 月 2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 免费下载 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年 9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模式”,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宁东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联系电话: 0951‐5918378 。
8. 联系方式
招 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局
地址:宁东企业总部大楼
联系人:马斌
电话: 0951-5918303
代理公司:宁夏乾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天成大厦 2009室
联系人:武治忠
电话: 15709619269
2025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