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城乡供水水源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及项目全过程检测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中宁县城乡供水水源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及项目检测
- 项目地址: 项目建设涉及中宁县宁安镇
- 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北滩渠0.95km,新建取水泵站1座;新建输水主管道2.02km;新建沉沙调蓄水池1座;新建地表水净水厂1座;新建供水主管道14.36km(各项数据和设计标准参照初步设计文本说明部分
- 范围: 项目名称:中宁县城乡供水水源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涉及中宁县宁安镇、新堡镇、舟塔乡、恩和镇、鸣沙镇、白马乡、余丁镇、石空镇、太阳梁乡9乡镇以及渠口农场 项目概况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北滩渠0.95km,新建取水泵站1座;新建输水主管道2.02km;新建沉沙调蓄水池1座;新建地表水净水厂1座;新建供水主管道14.36km(各项数据和设计标准参照初步设计文本说明部分 ; 1、中宁县城乡供水水源工程项目全过程检测:中宁县城乡供水水源工程全部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并出具检测报告 ; 对整个项目进行施工阶段的现场跟踪勘察;审查合同履行情况;复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涉及造价方面的经济技术方案;审核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的计量计价;核算整个施工周期内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提供有关工程投资方面的咨询;审核工程进度款、复核经建设监理单位确认的月结算、年度结算,为建设单位调整投资计划、动态控制工程款拨付提供建议;为保证工程节约投资提供合理化建议;审核工程结算并出具跟踪审计报告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1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19
项目详情
中宁县城乡供水水源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及项目全过程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宁县城乡供水水源工程 已由 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 中宁县城乡供水水源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中 宁发改审发〔 2025〕146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业主为 中宁县水利规划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为 中宁县水利规划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宁夏慧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中宁县城乡供水水源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涉及中宁县宁安镇、新堡镇、舟塔乡、恩和镇、鸣沙镇、白马乡、余丁镇、石空镇、太阳梁乡 9乡镇以及渠口农场
项目概况及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北滩渠 0.95km,新建取水泵站1 座;新建输水主管道2.02km;新建沉沙调蓄水池1座;新建地表水净水厂1座;新建供水主管道14.36km (各项数据和设计标准参照初步设计文本说明部分)。
招标范围及内容 : 1、中宁县城乡供水水源工程项目全过程检测: 中宁县城乡供水水源工程全部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并出具检测报告。 2、中宁县城乡供水水源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对中宁县城乡供水水源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定于:对整个项目进行施工阶段的现场跟踪勘察;审查合同履行情况;复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涉及造价方面的经济技术方案;审核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的计量计价;核算整个施工周期内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提供有关工程投资方面的咨询;审核工程进度款、复核经建设监理单位确认的月结算、年度结算,为建设单位调整投资计划、动态控制工程款拨付提供建议;为保证工程节约投资提供合理化建议;审核工程结算并出具跟踪审计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项目全过程检测标段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须同时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金属结构、量测)乙级及以上资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CMA);拟派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职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依法注册、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完成造价审计所必 需的设备、软件和技术能力,熟知审计相关政策及制度,并有相应的经验和实例。 拟派任 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一级水利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供执业证、注册证),其他人员需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 3 投标人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 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 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 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 。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 23 时 59 分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 ), 持 CA 数字证书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 网》 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 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 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 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 网》 金融服务系统 ”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澄清/变更公 告 ”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 内容只在 “澄清/变更公告 ”栏公示。招 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 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
( 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 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 任公司,联系电话: 4007188588 咨询。
( 2)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 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4001875711,0951-689 11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不见面)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2025 年 10 月 10 日 9 时 00 分
递交地点: 采用电子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 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 件。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工程建设不见 面开标系统 ”,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 动。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免缴投标保证金。 (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 设厅 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 法规〔 2022〕506 号 ), 免缴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 %。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 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 不采用 (采用 /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 话: 0955-502137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宁县水利规划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 中宁县
联 系 人: 叶光涛
电 话: 0955-50 26545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慧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泰康街上元名筑 1号办公楼
联 系 人: 熊威
电话: 0951-5969 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