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海原县2024年退化湿地修复)(4-6标段)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宁夏中卫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海原县2024年退化湿地修复46标段
- 项目地址: 高崖乡
- 规模: 建设规模为退化湿地修复15200亩,建设内容为自然湿地岸线维护、补植乡土树种
- 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A64000020241205034001 2.2招标规模:建设规模为退化湿地修复15200亩,建设内容为自然湿地岸线维护、补植乡土树种 ; 1标段:自然湿地岸线维护长度3808m,补植乡土树种面积203.65亩; 2标段:自然湿地岸线维护长度6214m,补植乡土树种面积302.78亩; 3标段:自然湿地岸线维护长度4562m,补植乡土树种面积274.47亩; 4标段:自然湿地岸线维护长度5284m,补植乡土树种面积206.86亩; 5标段:自然湿地岸线维护长度25226m,补植乡土树种面积1001.87亩; 6标段:自然湿地岸线维护长度6186m,补植乡土树种面积333.11亩; 7标段:自然湿地岸线维护长度6896m,补植乡土树种面积293.29亩; 8标段:自然湿地岸线维护长度18824m,补植乡土树种面积4083.97亩 ;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安全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2-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16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中卫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海原县2024年退化湿地修复) (项目名称) 已 由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宁夏中卫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海原县2024年退化湿地修复)初步设计的报告批复、海发改发[2024]24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原县林业和草原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海原县林业和草原局 。项目 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招标编号: A64000020241205034001
2.2 招标规模: 建设规模为退化湿地修复15200亩,建设内容为自然湿地岸线维护、补植乡土树种。
2.3 建设地点 : 高崖乡、关桥乡 。
2.4 工期和养护期 : 工期 : 365 日历天
养护期: 730 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 为 8 个标段 ,其中建设内容:
1标段:自然湿地岸线维护长度3808m,补植乡土树种面积203.65亩;
2标段:自然湿地岸线维护长度6214m,补植乡土树种面积302.78亩;
3标段:自然湿地岸线维护长度4562m,补植乡土树种面积274.47亩;
4标段:自然湿地岸线维护长度5284m,补植乡土树种面积206.86亩;
5标段:自然湿地岸线维护长度25226m,补植乡土树种面积1001.87亩;
6标段:自然湿地岸线维护长度6186m,补植乡土树种面积333.11亩;
7标段:自然湿地岸线维护长度6896m,补植乡土树种面积293.29亩;
8标段:自然湿地岸线维护长度18824m,补植乡土树种面积4083.97亩。
2.6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须 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 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类 ), 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拟派安全员须取得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 3 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凡是被列入“黑名单”且受到“限制”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限制参与招标投标等情况禁止参与此次投标。
3.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注:所有潜在投标单位均可就 本项目上述8个 标段进行投标,但为保证本项目工程管理、工作协调、质量及进度,只允许按照标段评审的先后顺序中1个标段,放弃后续标段中标权。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不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请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宁夏远程解密操作手册-投标人》进行远程解密;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请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 起 至 2024 年 12 月 16 日 , 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1-6标段 ) 2025 年 1 月 2 日 09 时 00 分 、 ( 7-8标段 ) 2025 年 1 月 3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 .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 .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 无需 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 .1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元 ;
6 .2 履约保证金 :中标合同金额的 2 % 。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
7.2 定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 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原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 宁夏中卫市海原县海城镇黎明路
联 系 人: 罗正军
电 话: 0955- 4014710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
联 系 人: 王丽敏
联 系 电 话: 18009555585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