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吴忠市利通区再生水利用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吴忠市利通区辖区内金积镇
- 规模: 工程范围涉及利通区金积镇、高闸镇、上桥镇、巴浪湖农场、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泵站设计流量为0.27立方米每秒,装机容量528千瓦,年供水量507万立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泵站工程和管道工程(一)泵站工程:新建加压泵站1座,厂房建筑面积259.56平方米,配套水泵机组4台;架设10千伏高压线路0.2公里。(二)管道工程:铺设输水管道24.45公里,其中:现状再生水管网至氧化塘铺设管道总长0.72公里,采用PE管材,管径315毫米,压力等级1.25兆帕,配套建筑物5座:泵站输水干管总长19.48公里,采用3PE防腐钢管,管径600毫米,配套建筑物141座;泵站输水支管总长4.25公里,采用PE管,管径250毫米,压力等级0.8-0.6兆帕,配套建筑物35座。2.招标范围:勘察设计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 范围: 建设地点:吴忠市利通区辖区内金积镇、高闸镇、上桥镇、巴浪湖农场、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 吴忠市利通区再生水利用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招标设计、技施设计阶段、工程项目的勘察勘测、施工现场等全过程服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1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14
项目详情
吴忠市利通区再生水利用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吴忠市利通区再生水利用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 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吴忠市利通区再生水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吴利发改审发 [2025]52号 批 准建 设 (项目代码2503-640302-19-01-376696) , 项 目 业 主 为 吴忠市利通区水利服务和河湖管理中心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争取中央非常规水开发利用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剩余部分由区财政筹措解决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招 标 人 为 吴忠市利通区水利服务和河湖管理中心 。 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 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勘察 设计 进行 公 开 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吴忠市利通区辖区内金积镇、高闸镇、上桥镇、巴浪湖农场、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
项目概况及规模: 泵站设计流量为 0.27立方米每秒,装机容量528千瓦,年供水量507万立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泵站工程和管道工程。
招标范围及内容: 吴忠市利通区再生水利用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招标设计、技施设计阶段、工程项目的勘察勘测、施工现场等全过程服务 。
标段划分: 划分 1个标段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20日历天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 备 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乙级 (含)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拟派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 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
3. 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
3. 5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请于 2025 年 8 月 7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8 月 14 日 18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持 CA 数字证书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进行报名、 免费 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5. 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 以其他 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6 .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的 截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下 同 ) 为 2025 年 8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 人 应 在 截止时间 前 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 子 招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 递 交 电子 投 标 文 件 。
6 .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 无需 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7.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7 .1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不收取 。
7 .2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
8.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8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8 .2 定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号) 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3 本项目 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 发 布 。
10.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吴忠市利通区水务局,联系电话:0953652161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利通区水利服务和河湖管理中心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古城路205号
联系人: 姬学娟
电 话:0953-6521629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泽瑞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南街正豪文景苑三楼7-336室
联系人:张星 、 陶源 、 张英新
电 话:13895052704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