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09线西吉县城过境段公路工程施工一至二标段招标公告

西吉县发布时间:2026-01-22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国道309线西吉县城过境段公路工程施工一至二标段
  • 范围: 2.1工程名称:国道309线西吉县城过境段公路工程施工 2.2工程地点:西吉县境内 2.3工程概况:本项目线路全长15.779公里,起点位于吉强镇王昭村,与固西高速连接线和国道566线十字交叉,总体呈东西布设,利用迎宾大道后转向西南,改建沿滨河路至平安街十字路口,跨越葫芦河与固会高速并行经南台上村,利用国道309线公路至葫芦河二桥,沿山坡北侧布线,在袁河村利用既有滨河路,终点位于吉强镇上堡村,与滨河路和国道566线十字交叉 ; 路基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等 ; 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内容为准 2.5计划工期:2026年3月15日至2028年3月13日,共计730日历天;(开竣工日期以实际签合同为主)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8-03-13

项目详情

国道 309线西吉县城过境段公路工程施工 一至二标段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 309线西吉县城过境段公路工程施工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国道309线西吉县城过境段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5〕218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309线西吉县城过境段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6 }5号 文件 批准,项目业主为西吉县公路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交通运输部重点项目补助资金外 ,其余资金由西吉县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吉县公路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 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国道309线西吉县城过境段公路工程施工

2.2 工程地点:西吉县境内

2.3 工程概况:本项目线路全长15.779公里,起点位于吉强镇王昭村,与固西高速连接线和国道566线十字交叉,总体呈东西布设,利用迎宾大道后转向西南,改建沿滨河路至平安街十字路口,跨越葫芦河与固会高速并行经南台上村,利用国道309线公路至葫芦河二桥,沿山坡北侧布线,在袁河村利用既有滨河路,终点位于吉强镇上堡村,与滨河路和国道566线十字交叉。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等。

主要控制点:吉强镇、五路交叉口、 S60 固会高速、葫芦河、 夏寨水库、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及沿线建筑物等。

主要技术标准:本项目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60公里/小时, 一般双车道路段路基宽度12.0米;利用迎宾大道路段,路基宽度维持23米不变;利用滨河路路段,路基宽度维持18米/21米不变;改建滨河路路段,路基宽度为31.5米、22.7米;既有国道309线改建路段(K7+000~K9+300), 路基宽度由8.5米加宽至15.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桥梁、涵洞结构型式:本项目共设置桥梁 1443米/4座,其中新建特大桥1032米/1 座,新建大、中桥314米/2座,拆除新建中桥97米/1座,桥梁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现浇箱梁、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悬浇箱梁、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T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花瓶墩、单柱圆形墩、实体墩、柱式台、桩基础。全线设置涵洞33 道。桥涵设计荷载等级:公路-I级;地震基本烈度为8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为0.2g。

路线交叉:本项目设置平面交叉 19处,新建分离立交157米/1座,拆除新建分离立交97米/1座。

智能感知系统:本项目设置 1套智能信号控制系统,1处一类交通量调查站。

其他工程:园区中路连接线长 0.304公里,路基宽度为12米,设置大桥174.1米/1座。。

2.4 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内容为准

2.5 计划工期:2026年3月15日至202 8 3 1 3 日,共计 73 0日历天;(开竣工日期以实际签合同为主)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 K0+000~K5+700,里程长度5.7公里;

二标段: K5+700~K9+460,里程长度3.76公里;

三标段: K9+460~K12+360,里程长度2.9公里;

四标段: K12+360~K15+784.462,里程长度3.424公里;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最低要求: (1)一标段: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及以上资质。

二至四标段: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最低要求:一至四标段: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满足以下要求: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扫描件;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年份规定的可以对本项目投标,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年份的财务报表均需满足以上要求;3.投标人如为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指合并财务会计报表。4.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酌情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人员最低要求:一标段: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须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必须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历(以项目经理证书签发日期计算),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职务(或2个项目的副经理职务);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必须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历(以职称证书签发日期计算),且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总工职务(或2个项目副总工职务)。

二标段:项目经理( 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须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必须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历(以项目经理证书签发日期计算),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职务(或2个项目的副经理职务);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必须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历(以职称证书签发日期计算),且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总工职务(或2个项目副总工职务)。

三标段:项目经理( 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须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必须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历(以项目经理证书签发日期计算),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职务(或2个项目的副经理职务);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必须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历(以职称证书签发日期计算),且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总工职务(或2个项目副总工职务)。

四标段:项目经理( 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须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必须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历(以项目经理证书签发日期计算),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职务(或2个项目的副经理职务);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必须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历(以职称证书签发日期计算),且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总工职务(或2个项目副总工职务)。

5)业绩最低要求: 一至四标段:要求投标人自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施工业绩(以交工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 (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D级;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款。

3.6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4(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为 / 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最多可对 4(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办理”相关信息,相关费用请自理。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即日起至2026-01-29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对相应标段进行网上登记,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3 投标人成功登记后,应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期间请勿拔除CA锁。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投标人成功登记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 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6 -0 2 - 12 09: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NXTF) 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 本次招标采用 “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网上“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 系统 ”进行解密开标,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开标。

5.4 逾期未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参与解密开标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未成功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本次招标采用公路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双信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人:西吉县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昌学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西吉县清源街

地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新天地商业中心二期 11A楼301号房

邮政编码: 756200

邮政编码: 756 0 00

人:李冠骞

:余晶

0954-3621499

电子邮件: /

18195249595

电子邮件: /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西吉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 0954-3012743

202 6 01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