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区利红街绿地海绵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吴忠市区利红街绿地海绵化改造项目
- 项目地址: 位于吴忠市区利红街
- 范围: 新建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沟9403.4㎡,人行道导流口155处,溢流式雨水口40处,封闭现状雨水口176处,人行道改造透水铺装19186㎡,更换混凝土树池750套,再生水管网铺设448000㎡,植被恢复64315㎡等工程 ;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 拆除人行道改造,拆除原有人行道,重新铺设人行道、更换混凝土树池、新建人行道导流口、对现状检查井维修及更换井盖 ; 新建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溢流式雨水口、封闭现状雨水口、铺设再生水管网、植被恢复等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2-2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07
项目详情
吴忠市区利红街绿地海绵化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吴忠市区利红街绿地海绵化改造项目 已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吴忠市区利红街绿地海绵化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发改审发〔 2024〕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统筹资金,出资比例 100% ,招标人为吴忠市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 项目概况与 招 标范 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总规模 681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沟9403.4 ㎡,人行道导流口155处,溢流式雨水口40处,封闭现状雨水口176处,人行道改造透水铺装19186 ㎡,更换混凝土树池750套,再生水管网铺设448000㎡,植被恢复64315㎡ 等工程。
2.2建设地点:位于吴忠市区利红街(朔方路-金积大道)道路两侧绿地。
2.3计划工期:
一标段: 120日历天,二、三标段:120日历天,养护期:一年(自种植全部完成之日起算)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 项目施工共划分 3个标段 :
一标段:朔方路至金积大道人行道改造,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人行道改造,拆除原有人行道,重新铺设人行道、更换混凝土树池、新建人行道导流口、对现状检查井维修及更换井盖。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朔方路至金积大道路东改造,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溢流式雨水口、封闭现状雨水口、铺设再生水管网、植被恢复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朔方路至金积大道路西改造,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溢流式雨水口、封闭现状雨水口、铺设再生水管网、植被恢复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3 . 投标人资格 要求
3.1 一标段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力;
(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执业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 B 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中级(含以上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及具备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培训合格证,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执业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 B 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 招标文件的 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 00 时 00 分起至 2024 年 3 月 7 日 23 时 59 分,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管理。
5 . 投标文件的 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3 月 21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 发布公告的 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吴忠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 吴忠市 利通区
邮 编: 75 11 00
联 系 人: 毛惠
电 话: 0953-2122559
招标代理机构: 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 65号银川投资大厦1 0 层
邮 编: 750001
联 系 人: 刘吉平、 薛兵、 高宝荣
电 话: 15595088088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