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岗镇2024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二标段、四标段、六标段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习岗镇2024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二标段四六标段
- 项目地址: 习岗镇五星村
- 规模: 2.2.1五星村一、二社道路硬化及三社渠道翻修砌护:一社巷道硬化道路长330米,宽4米;二社硬化道路4条,分别长170米、宽3米,长119米、宽3米,长124米、宽3.5米,长256米、宽3.5米
- 范围: 2.1建设地点:习岗镇五星村、习岗村、新胜村、红旗村、黎明村、和平村 ;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3-1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20
项目详情
习岗镇 2024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二 标段 、四标段、六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习岗镇 2024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项目名称)己由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习岗镇 2024 年第 一 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贺发改复 【 2024 】 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贺兰县习岗镇人民政府 ,估算投资 580万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 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贺兰县习岗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习岗镇五星村、习岗村、新胜村、红旗村、黎明村、和平村 。
2.2 建设内容及 规模 :
2.2. 1五星村一、二社道路硬化及三社渠道翻修砌护:一社巷道硬化道路长330米,宽4米;二社硬化道路4条,分别长170米、宽3米,长119米、宽3米,长124米、宽3.5米,长256米、宽3.5米。翻修砌护三社渠道2202米,配套建筑物。
2. 2.2 习岗村红旗养殖区路灯安装:红旗养殖区南北巷道、东西巷道共计安装路灯 220盏。
2.2.3 新胜村四、七社道路硬化及小牛渠支渠渠道砌护:翻修硬化四社道路长 200米、宽3.5米,长172米、宽4.5米;硬化七社道路长128米、宽2.5米,长770米、宽3米,长413米、宽4米;面积总计5718平米。对新胜村四社连接五社小牛渠支渠进行翻建砌护,全长765米,平均宽度1.5米,新建U50渠道510米及配套建筑物;新建U60渠道260米及配套建筑物。
2.2.4 红旗村三、四、七社及和平村渠道砌护:红旗村三社、四社、七社砌护渠道 9条,总长3130米,苹果园渠道3条,总长760米,配套建筑物。
2.2. 5黎明村庄点道路硬化及亮化:黎明村一社、三社、十七社、温棚区道路安装路灯190盏,十七社巷道硬化道路3条,总长837.5米,宽4米,面积335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工 期: 30 日历 天;
2.4工程质量:合格。
2.5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工 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 容。
2.6 标段划分 : 本项目 共 划分 7 个 标段 。
一标段:五星村一、二社道路硬化工程;
二标段:五星村三社渠道翻修砌护工程;
三标段:习岗村红旗养殖区路灯安装工程;
四标段:新胜村小牛渠支渠渠道砌护工程;
五标段:新胜村四、七社道路硬化工程;
六标段:红旗村三、四、七社、苹果园渠道砌护工程;
七标段:黎明村庄点道路硬化及亮化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二标段、四标段、六标段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 建造师资格 , 并具备 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根据宁高法[2018]47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文件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招标、投标、评标活动。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七 个标段 进行 投标,但 只 允许 按标段顺序 中标 一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持 CA数字证书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 易系统中自行下载 。
4.3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 ” 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 “澄清/变更公告 ” 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 根据宁发改法规 [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5.2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4 月 7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 银川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次招标采用 “不见面开标、电子化开评标模式、远程异地评标”。
6.4 开标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 IE(IE11 版本)或360极速浏览器打开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页面,以 CA锁登录;在距开标时间前1个小时内完成网上在线签到,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6.5 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使用实际制作标书的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以 CA锁解密。
6.6 各投标人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或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继续开标。
6.7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二期系统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操作说明:请投标人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观看《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培训视屏》,尽快熟悉新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 0951-6891120、4009980000 寻求帮助。
注:如系统内电子招标文件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内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不一致,请各投标单位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内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为准。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
7.2 定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 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贺兰县习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贺兰县习岗镇水源街 10号
联系人:陈中华
电话: 18395074444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鸿曦悦海湾 C区1号楼2层
联系人: 张欣、开博辉
电话: 0951-6150811、15209510911、17395195455
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