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环湖路质量及安全改造提升项目施工
- 范围: 2.1工程名称:环湖路质量及安全改造提升项目施工 2.2工程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 ; 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 概况: 本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属于改造项目,路线起点位于滨湖大道与环湖路交汇处,终点位于隆湖公路与环湖路交汇处,路线全长8.838km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1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29
项目详情
环湖路质量及安全改造提升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环湖路质量及安全改造提升项目 已由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 《关于环湖路质量及安全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石审管批字〔202 5 〕 57 号 ) 文件 批 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 《关于环湖路质量及安全改造提升项目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 批复 》(石审管批字〔202 5 〕 63 号)文件 批 准,项目业主为 石嘴山市交通工程建设管 理中心 ,建设资金为 市级 财政 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嘴山市交通工程建设管 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 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环湖路质量及安全改造提升项目施工
2 .2 工程地点: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星海镇 。
2.3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属于改造项目,路线起点位于滨湖大道与环湖路交汇处,终点位于隆湖公路与环湖路交汇处 ,路线全长 8.838km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路灯等工程。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度为8.5m、路面宽7.0m。K0+000-K2+000段旧路路况良好,本次仅更换路缘石;K2+000-K3+950段和K8+286-K8+838段将旧路路面挖除后新建路面结构层,路面总厚度44cm,即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20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0cm级配砂砾底基层;K3+950-K8+286段旧路面铣刨2cm并处理病害后,铺筑4cm沥青混凝土面层。
2.4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
2.5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39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 5 年 10 月 08 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 5 年 11 月 15 日 。
2.6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为 不 见面的电子标 ,评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模式 。
2.7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资质 最低要求: 投标 人 具有 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 ,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或 同时 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且 所有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具 备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最低要求: 投标人在近3年(202 2 年至202 4 年)每一年度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 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 至少 完成过1个 四级及以上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 公路新建或改扩建 或路面养护工程 施工业绩 。 人员最低要求:项目经理(1名) , 具有 公路 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至少 担任过1个 四级及以上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 公路新建或改扩建 或路面养护工程 施工 的项目经理职务(2个项目副经理职务等同于1个项目经理职务) ; 项目总工(1名)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至少 担任过1个 四级及以上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 公路新建或改扩建 或路面养护工程 施工 的项目总工职务(2个项目副总工职务等同于1个项目总工职务)。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 , 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 , 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 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 施工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D级;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款。
3.6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 标段 投标; 投标人为 / 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办理”相关信息,相关费用请自理。
4. 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即日起至 202 5年09月14日23时59分 ( (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 请自行查询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共享互认的通知》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对相应标段进行网上登记,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
以联合体投标的,需要填报所有联合体成员信息且经全体成员使用CA数字证书确认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登记与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事项。
4.3投标人成功登记后,应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期间请勿拔除CA锁。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投标人成功登记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09 月 29 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开标。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开标。
5.4逾期未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参与解密开标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未成功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本次招标采用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 。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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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石嘴山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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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石嘴山市科技信息大厦 17 楼 |
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黄河路629-2营业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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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征女士 |
联系人: 董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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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952-3951085 |
电话: 0951-876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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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石嘴山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 电话: 0952-3 817016
2025年 09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