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对标绿色低碳标杆厂改造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九标段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吴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对标绿色低碳标杆厂改造项目一标段二九标段
- 项目地址: 吴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 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吴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厂区内,主要更新第三污水处理厂粗格栅间及提升泵房、细格栅间及旋流沉砂池、污泥浓缩池等7座单体的老旧设备;新建生化池、二沉池、高密池及反硝化滤池车间等11座;改造加药间1座;新建智能控制系统1套;新建光伏发电系统1套 ; 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1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24
项目详情
吴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对标绿色低碳标杆厂改造项目 一标段、二标段、九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吴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对标绿色低碳标杆厂改造项目 已由 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吴忠市 第三污水处理厂对标绿色低碳标杆厂改造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发改审发〔 2025〕190 号 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吴忠市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来源主要 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 ,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吴忠市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施工及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吴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厂区内,主要更新第三污水处理厂粗格栅间及提升泵房、细格栅间及旋流沉砂池、污泥浓缩池等7座单体的老旧设备;新建生化池、二沉池、高密池及反硝化滤池车间等11座;改造加药间1座;新建智能控制系统1套;新建光伏发电系统1套 。
2.2 建设地点:吴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
2.3 计划工期 : 一标段: 300 日历天 ;二标段: 180日历天;九标段:与工程全过程同步进行 。
2.4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九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一、二、九标段。
吴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对标绿色低碳标杆厂改造项目(一标段:土建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 1#粗格栅间及提升泵房、2#细格栅及旋流沉沙池、3#变配电室、4#污泥浓缩池、5#污泥脱水车间、6#加药间、7#接触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渠地面、内墙面、檐口、顶棚、外墙面、门窗以及配套安装工程等;新建生化池、配水井、二沉池、污水和污泥提升泵池、高密池及反硝化滤池车间、除臭设施A、B、鼓风机房及机修间、危废暂存间等土建及安装工程,配套室外附属工程,原有生化池、缺氧池拆除工程等,具体 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全部内容。
吴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对标绿色低碳标杆厂改造项目(二标段:电气设备及安装工程): 3#变配电室变压器、高低压柜、直流屏、低压母线槽等安装工程,室内接地及应急照明工程,室外10KV电缆敷设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全部内容。
吴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对标绿色低碳标杆厂改造项目(九标段:监理):施工全过程及设备安装、设备调试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一标段 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同时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 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 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三级) 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含三级) 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 (含三级) 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3 本次招标 九标段 监理 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同时具 有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 。
3. 4 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 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 年 11 月 17 日 00 时 00分至202 5 年 11 月 24 日 23 时 59 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年 12 月 08 日 9时 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为 “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 。
5. 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 答疑变更 ” 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 “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0953-2019746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吴忠市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吴忠市利通区世纪大道 565号
联系人:白婷婷
电话: 0953-2271982
招标代理机构: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 500号清水湾二期18号营业房
联系人: 杨亚楠、姜向东、王化化、李霞、刘林
电话: 0951-8520586、 15909686676
2025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