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县城南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永宁县发布时间:2025-11-17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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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永宁县县城南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设计
  • 项目地址: 银川市永宁县
  • 规模: 对迎宾大道(G109-宁丰南街)、利民路(G109-宁丰南街)、胜利路(G109-宁丰南街)、团结路(G109-宁丰南街)、南环路(G109-宁丰南街)、永和路(G109-宁丰南街)、杨和街(迎宾大道-永和路)、宁和街(迎宾大道-永和路)、宁昌街(迎宾大道-永和路)、宁惠街(迎宾大道-永和路)、宁丰南街(迎宾大道-永和路)、杨和街(丰富路-永和路)、红王路(宁惠街-杨和街)共计13条道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以及配套路面恢复
  • 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NXHC(G)-2025-012 建设地点:银川市永宁县 建设规模:对迎宾大道(G109-宁丰南街)、利民路(G109-宁丰南街)、胜利路(G109-宁丰南街)、团结路(G109-宁丰南街)、南环路(G109-宁丰南街)、永和路(G109-宁丰南街)、杨和街(迎宾大道-永和路)、宁和街(迎宾大道-永和路)、宁昌街(迎宾大道-永和路)、宁惠街(迎宾大道-永和路)、宁丰南街(迎宾大道-永和路)、杨和街(丰富路-永和路)、红王路(宁惠街-杨和街)共计13条道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以及配套路面恢复 ; 本次设计范围为初步设计(含概算、总平面规划设计)、工程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设计内容,并包含二次设计)、BIM设计、施工阶段技术服务、项目竣工备案验收,同时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及协助完成规划及施工许可手续办理等事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1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24

项目详情

永宁县县城南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宁县县城南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设计 已由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宁县县城南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永审服(批)发【2025】1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县财政配套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NXHC(G)-2025-012

建设地点: 银川市永宁县

建设规模: 对迎宾大道 (G109-宁丰南街)、利民路(G109-宁丰南街)、胜利路(G109-宁丰南街)、团结路(G109-宁丰南街)、南环路(G109-宁丰南街)、永和路(G109-宁丰南街)、杨和街(迎宾大道-永和路)、宁和街(迎宾大道-永和路)、宁昌街(迎宾大道-永和路)、宁惠街(迎宾大道-永和路)、宁丰南街(迎宾大道-永和路)、杨和街(丰富路-永和路)、红王路(宁惠街-杨和街)共计13条道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以及配套路面恢复。新建雨水管道2.1万m,配套路面恢复;污水管网清及修复8660m,新建1.0万 /d雨水调蓄池1座,配套检查井、沉泥井、检查井、雨水口及水电气等基础设施。新增大流量排水抢险车、垂直供排水抢险车、排涝机器人、水带敷设机器人、挖掏式管道疏通车、救险车、潜水泵、发电机等

设计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施工综合验收结束时间。

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范围为初步设计 (含概算 总平面规划设计 ) 工程地质勘察 施工图设计 (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设计内容,并包含二次设计)、 BIM设计、施工阶段技术服务、项目竣工备案验收,同时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 及协助完成 规划及施工许可手续办理等事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资质 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11 17 00 00分起至202 5 11 24 24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 管理。

5.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2月08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 :0951-8011445

9.联系方式

人: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杨和镇胜利路 6号

人: 朱晓峰

话: 13995102861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道绿地 21城D区13号楼204室

人: 郭启睿

话: 0951-8582789、18395077110

宁夏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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