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鸣沙镇李滩村颗粒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中宁县发布时间:2025-03-27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中宁县鸣沙镇李滩村颗粒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中宁县鸣沙镇李滩村
  • 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生产车间1栋,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新建消防水泵房1座,地上建筑面积98.24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建筑面积262.50平方米;室外混凝土硬化面积484.76平方米,配套水电暖设施工程及拆除现有建筑等 ;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 概况: 新建生产车间1栋,新建消防水泵房1座,室外混凝土硬化,配套水电暖设施工程及拆除现有建筑等。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08

项目详情

中宁县鸣沙镇李滩村颗粒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宁县鸣沙镇李滩村颗粒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 已由 中宁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 中宁县鸣沙镇李滩村颗粒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中宁发改审发〔 2025〕2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宁县鸣沙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衔接资金,不足资金由县级财政配套。 招标人为 中宁县鸣沙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建生产车间 1栋,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新建消防水泵房1座,地上建筑面积98.24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建筑面积262.50平方米;室外混凝土硬化面积484.76平方米 配套水 电暖设施工程及拆除现有建筑等

2.2建设地点: 中宁县鸣沙镇李滩村

2.3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且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 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 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 3 2 7 日至 202 5 4 8 日,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 2 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

4.3 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 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4001875711,0951-6891120。

4.4 监管投诉部门 中宁县住房城乡和建设局 电话: 0955-5027187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 5 4 17 9 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宁县鸣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宁县鸣沙镇鸣沙街 地      址: 中卫市正丰香格里24#楼(中央东大道197号)

编: 755100 编: 755000

联系人: 李刚 人: 李莎

话: 18195563178 话: 0955-7635711 19909566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