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山东麓大型灌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宁夏贺兰山东麓大型灌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宁夏自治区发布时间:2024-09-29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宁夏贺兰山东麓大型灌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项目地址: 中卫市
  • 规模: 贺兰山东麓灌区涉及中卫市、吴忠市、银川市、石嘴山市,灌区设计面积约60万亩,拟建设输水管道约160km,调蓄水池约14座,新建泵站约8座等
  • 范围: 建设地点:中卫市、吴忠市、银川市、石嘴山市 ; 完成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灌区现状调查报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报告编制工作并通过相关审查(主要包括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测等工作,以及协助业主进行项目评审及文件的报批工作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9-2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0-12

项目详情

宁夏贺兰山东麓大型灌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贺兰山东麓大型灌区建设工程 宁夏回族自治区 水利厅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申请安排 2024年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支持重大水利工程前期费的函(宁水函发〔2024〕83号) 批准 开展前期工作 ,项目业主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及地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中卫市、 吴忠 、银川市、石嘴山市

项目概况及规模: 贺兰山东麓灌区涉及中卫市、 吴忠 市、银川市、石嘴山市,灌区设计面积约 60 万亩,拟建设输水管道约 1 60 km,调蓄水池 14 座,新建泵站 8

招标范围及内容: 完成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灌区现状调查报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报告编制工作并通过相关审查(主要包括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测等工作,以及协助业主进行项目评审及文件的报批工作等)。

标段划分: 共划分一个标段。

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 180 内。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要求投标人须 同时 具备 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资质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拟派任项目负责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

3.2 投标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2 个(含牵头人在内)。

3.4 本次 招标 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 (资格预审 / 资格后审 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2024 9 29 1 8 00 分至 2024 10 12 23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 CA数字证书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5.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①现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②保函(保单)形式: 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金融服务系统 ”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5.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4 其他:

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咨询。

2) 本项目依托 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 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4001875711,0951-6891120。

6.投标文件的递交(不见面开标)

6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10 22 09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 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在距开标时间前 1个小时内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签到等候,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7.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 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7 .2 履约保证金: 中标合同金额的 2 %。(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8.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8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8 .2 定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号) 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3 本项目 采用 采用 /不采用) 远程异地评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 159号

人: 穆娟 电话: 0951 -5552 485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 金凤区宝湖海悦嘉园 9号综合楼1801室

联系人: 吴佳丽 电话: 18609589501

宁夏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 9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