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陶乐公路养护站生产业务用房拆除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石嘴山市发布时间:2024-05-22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陶乐公路养护站生产业务用房拆除新建工程施工
  • 范围: 2.1工程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陶乐公路养护站生产业务用房拆除新建工程施工 ; 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 概况: 本项目位于平罗县陶乐镇G244线K54+500右侧50米处,养护站总建筑面积7674㎡,本次拆除既有砖混结构站房并新建养护站房,对原有餐厅进行改建,新建附属用房,对原有围墙和硬化场地进行拆除重建等,并对绿化、消防、电气、暖通和给排水等进行完善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5-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6-12

项目详情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陶乐公路养护站 生产业务用房拆除新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陶乐公路养护站生产业务用房拆除新建工程已由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以《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24 年度项目库计划的通知》(宁公管发〔 2024 42 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以《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关于下发石嘴山分中心陶乐公路养护站生产业务用房拆除新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通知》(宁公管发〔2024 113 ) 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预算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陶乐公路养护站生产业务用房拆除新建工程施工。

2.2 工程地点: 石嘴山市平罗县。

2.3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平罗县陶乐镇G244 线 K54+500 右侧 50 米处,养护站总建筑面积 7674 ㎡,本次拆除既有砖混结构站房并新建养护站房,对原有餐厅进行改建,新建附属用房,对原有围墙和硬化场地进行拆除重建等,并对绿化、消防、电气、暖通和给排水等进行完善。

2.4 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 计划工期:2024 07 10 日至 2025 06 04 日,计 33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 个标段, 为不见面的电子标。

主要工程内容:拆除原有房屋建筑949.34 ㎡,新建生产用房 1495.94 ㎡,改建餐厅 260.04 ㎡,拆除新建围墙 248.94m ,场地硬化 3992.67 ㎡等。

以上工程量确切数量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2.7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 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

条件

1. 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 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

能力

投标人提供近3 (2021 年至 2023 年)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提供的每一年度财务报表中年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注: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影印件。

2.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可以对本项目投标,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投标人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均需满足以上要求。

3. 投标人如为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指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企业

业绩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 个面积不小于 1500 平方米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企业

信誉

(1) 未被交通运输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 )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5 )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信用宁夏”任一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截图);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 2021 05 22 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原件);

(7 )无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主要

人员

项目经理: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至少完成过 1 面积不小于1500 平方米的 新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职务(或2 个项目副经理职务)。

项目总工: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完成过1 个面积 不小于1500 平方米的 新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务(或2 个项目副总工职务)。

3.2 本次招标 þ 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 应满足以下要求: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 \ 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和 “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投标人 不得参加投标。

变更3.5 款内容: 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信用宁夏”任一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修正 3.6 款内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 CA 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 CA 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 4008600271 ,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 49 号瑞银 B 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 4009980000 0951-6891120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 2024 05 28 (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修正第 4.1 款内容: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用 CA 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4007188588 。办理地点:北京中路 49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23 2305 室,相关费用请自理。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拨打联系电话: 4001875711 0951-689112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6-12 9 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 潜在 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 30 分钟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服务上方的 “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 ”进行远程在线签到并等待解密。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未在规定期限内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进入招标人解密阶段,未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将无法再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务必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具体开标系统操作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及系统附件。

5.4 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 变更公告”栏、系统内“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

址: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游艺东街521

邮政编码:753000

联 系 人:宣强

话: 0952-205901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

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路 629-2 营业房

邮政编码:750011

联 系 人:董丹

话: 0951-8760904

2024-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