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滨河恒意纤维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高性能差别化氨纶纤维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银川滨河恒意纤维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高性能差别化氨纶纤维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银川滨河新区鸿雁街以东
- 规模: 本次续建项目(土建部分)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图工程,包括分别为室外配套工程、天然气利用设施安装工程以及煤、蒸汽、天然气、水配套工程;第二部分为车间一工程,包括车间一及辅助设施工程、车间一设备基础工程及二次灌浆工程等 招标范围:银川滨河恒意纤维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高性能差别化氨纶纤维项目一期一阶段3万吨土建续建、新增工程相关内容监理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304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
- 范围: 建设地点:银川滨河新区鸿雁街以东、203省道以西、金源东路以北、唐和路以南,银川滨河恒意纤维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规模:本次续建项目(土建部分)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图工程,包括分别为室外配套工程、天然气利用设施安装工程以及煤、蒸汽、天然气、水配套工程;第二部分为车间一工程,包括车间一及辅助设施工程、车间一设备基础工程及二次灌浆工程等 招标范围:银川滨河恒意纤维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高性能差别化氨纶纤维项目一期一阶段3万吨土建续建、新增工程相关内容监理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304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7-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7-11
项目详情
银川滨河恒意纤维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2万吨高性能差别化氨纶纤维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银川滨河恒意纤维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2万吨高性能差别化氨纶纤维项目 (项目名称 ) 已由 银川滨海新区(经济试验区)经济贸易发展招商局及苏银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服务部 (项目审 批 、核 准 或备案机关 名 称 ) 以 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2018-640904-28-03-006659 ( 批 文 名 称 及 编 号 ) 批 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银川盛融投资有限公司 , 建 设 资 金 来自 自筹资金及建设期间向银行贷款 ( 资 金 来源 )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招 标 人 为 银川盛融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监 理 进行 公 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银川滨河新区鸿雁街以东、 203省道以西、金源东路以北、唐和路以南,银川滨河恒意纤维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规模: 本次续建项目(土建部分)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图工程,包括分别为室外配套工程、天然气利用设施安装工程以及煤、蒸汽、天然气、水配套工程;第二部分为车间一工程,包括车间一及辅助设施工程、车间一设备基础工程及二次灌浆工程等
招标范围: 银川滨河恒意纤维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2万吨高性能差别化氨纶纤维项目一期一阶段3万吨土建续建、新增工程相关内容监理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 304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标段划分:(如有) 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二标段:二标段:银川滨河恒意纤维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2万吨高性能差别化氨纶纤维项目一期一阶段3万吨土建续建、新增等相关内容工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 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 次 招 标 不接受 (接受 或 不接 受 ) 联 合 体 投标。 联 合体 投 标 的 , 应 满足下 列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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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7-04 09 时起至 2024-07-11 18 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4.3各投标人开标前在 “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 “澄清和修改”栏、 “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的 截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下 同 ) 为 2024-07-25 09:00 ,投标 人 应 在 截止时间 前 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 交 易 平 台 ) 递 交 电子 投 标 文 件。
5.2 逾 期递 交的投 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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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