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北部污水资源化利用配套再生水利用项目(一期)-亲水大街段施工标段、北京路、上海路段施工标段、宝湖路、正源街等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宁夏自治区发布时间:2025-11-14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银川市金凤区北部污水资源化利用配套再生水利用项目一期亲水大街段施工标段北京路上海路宝湖路正源街等施工标段
  • 项目地址: 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北部
  • 范围: 2.1项目概况: 亲水大街段:(1)亲水大街西侧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布置一排dn630-900mm再生水管道,起点与培华路末端设计DN800mm再生水管道接驳,终点与北京路设计dn315m再生水管连接,沿线预留取水口及洒水栓,预留端采用阀门井,便于后期周边地块及沿线使用 ; 亲水大街段:银川市金凤区北部污水资源化利用配套再生水利用项目(一期)-亲水大街段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1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21

项目详情

银川市金凤区北部污水资源化利用配套再生水利用项目(一期) -亲水大街段施工标段、北京路、上海路段施工标段、宝湖路、正源街等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银川市金凤区北部污水资源化利用配套再生水利用项目(一期) 已由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银川市金凤区北部污水资源化利用配套再生水利用项目(一期)的核准意见》银审服 (批)发〔2025﹞2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银川市再生水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争取国家自治区各类专项资金、银川市地方专项债及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银川市再生水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建瓴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亲水大街段: (1)亲水大街西侧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布置一排dn630-900mm再生水管道,起点与培华路末端设计DN800mm再生水管道接驳,终点与北京路设计dn315m再生水管连接,沿线预留取水口及洒水栓,预留端采用阀门井,便于后期周边地块及沿线使用。(2)沈阳路与亲水大街交叉口处,本次设计新建 dn400mm~DN600mm管道将沈阳路管廊内DN600mm管道与亲水大街和沈阳路(亲水大街以东)管廊外已建DN400mm管道连通。沈阳路管廊内在亲水大街交叉口有DN600mm分支管道预留至管廊侧壁外,本次新建连通管道位于机动车道,拟采用非开挖定向钻牵引管施工再生水管道主线和局部开挖施工井类及附属设施相结合的方式,以实现现状管道与管廊分支管道的连接。

北京路、上海路段: (1)北京路道路南侧非机动车道下布置一排dn315mm再生水管道,起点与满城街综合管廊预留的DN300mm再生水管接驳,终点与亲水大街设计dn630mm 再生水管连接,沿线预留取水口及洒水栓,预留端采用阀门井,便于后期周边地块及沿线使用。(2)上海路道路北侧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下布置一排dn315~560mm再生水管道,起点与亲水大街设计dn900mm再生水管接驳,终点采用dn315mm再生水管道穿越广场西路,沿线预留取水口及酒水栓,预留端采用阀门井,便于后期周边地块及沿线使用。

宝湖路、正源街等标段: (1)宝湖路新建再生水管道,沿线设置电动阀门、压力监测点自控装置等附属工程。(2)宝湖路与福州街交叉口,宝湖路综合管廊内已建 DN500mm管道与现状 DN300 出廊支管连通工程。(3)泵房改造,水鹤新建及改造,管网智能化工程等附属工程。(4)正源街新建再生水管道等附属工程。

2.2建设地点 位于 银川市 金凤区北部

2.3施工计划工期:

亲水大街段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北京路、上海路段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宝湖路、正源街等标段计划工期 7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亲水大街段:银川市金凤区北部污水资源化利用配套再生水利用项目(一期) -亲水大街段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北京路、上海路段:银川市金凤区北部污水资源化利用配套再生水利用项目(一期) -北京路、上海路段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宝湖路、正源街等标段:银川市金凤区北部污水资源化利用配套再生水利用项目(一期) -宝湖路、正源街等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 划分为三 个标段。

亲水大街段:银川市金凤区北部污水资源化利用配套再生水利用项目(一期) -亲水大街段施工

北京路、上海路段:银川市金凤区北部污水资源化利用配套再生水利用项目(一期) -北京路、上海路段施工

宝湖路、正源街等标段 :银川市金凤区北部污水资源化利用配套再生水利用项目(一期) - 宝湖路、正源街等 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提供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 ),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4 因违规 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11 14 18 45 分至 2025 11 21 23 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 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12 05 09 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银川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0951-5556782

8. 联系方式

人: 银川市再生水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址:银川市唐徕花园 A区1号楼六层

人: 保先生

话: 0951-7605905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建瓴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银川市宝湖西路银川市地下综合管廊主控中心大楼二楼 203招投标中心

人:李改利 陈思思、程宁

话: 0951-502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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