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二标段、四标段、五标段招标公告

红寺堡区发布时间:2024-03-01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二标段四五标段
  • 项目地址: 红寺堡区东环路东侧
  • 范围: 2.1项目概况: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二标段:工程内容为新建供热中心总占地面积93.07亩,包括煤库、中转站及1#输煤栈桥、筛破楼、输煤栈桥、气化风机房、引风机间、空压机间、CEMS间、脱硝间、油泵间、门卫及地磅、烟囱及烟道,钢筋混凝土烟囱等 ;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3-0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08

项目详情

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 标段、 四标段、 五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 已由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 2023〕150号文件 批准,项目业主为 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资金来自 申请专项债、自治区统筹、北方地区清洁能源供暖奖补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招 人为 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 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 二标段 工程 内容 为新建供热中心总占地面积 93.07 亩, 包括 煤库、中转站及 1# 输煤栈桥、筛破楼、输煤栈桥、气化风机房、引风机间、空压机间、 CEMS 间、脱硝间、油泵间、门卫及地磅、烟囱及烟道,钢筋混凝土烟囱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 四标段 工程 内容 为安装 DN900 改性聚氨酯预制直埋保温管 1.9 公里,配套检查井及顶管井, 沥青道路 人行道拆除 及恢复等,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 五标段 工程内容为新建 10kV 架空线路 13.01km ,采用 JKLGYJ-10-240/30mm ²型架空绝缘,新建 10kV 电缆线路 2.57km ,采用 YJLV22-8.7/15-3 × 400mm ²型电力电缆,直埋方式敷设 1.325km (采用预制盖板 1 回),拉管方式敷设 0.6km (采用非开挖拉管 2 回);新建电缆盘井 12 座(钢筋混凝土 3.0 × 3.0 × 1.8 );新建 10kV 柱上断路器 2 台。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东环路东侧、规划民族街南侧。

2.3 标段 计划 工期 150 日历天

标段 计划 工期 120 日历天

标段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 个标段

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 二标段;

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 标段;

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 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二标段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住房城乡建 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含 级)以上资质 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 级(含 级)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标段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住房城乡建 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含 级)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外地 进宁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标段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住房城乡建 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电力 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含 级)以上资质 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级(含 级)以上资质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 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外地 进宁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 3 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 4 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 5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4 03 01 08 00 分至 202 4 03 08 23 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4 3 25 09 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模式”,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本项目如招标文件中的开标时间同发布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中的时间不一致,以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中的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 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址: 吴忠市红寺堡区

编: 755200

人: 刘海龙

话: 0953-5092402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世翔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 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向阳巷) 2号公建楼四楼

编: 750000

人: 方雪

话: 0951-4073762、18995187477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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