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崇兴集贸市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灵武市发布时间:2025-08-27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灵武市崇兴集贸市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灵武市崇兴镇镇区
  • 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畜禽交易棚两座,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包括给排水、电气、场地硬化、停车场等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 概况: 新建畜禽交易棚两座,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包括给排水、电气、场地硬化、停车场等配套附属设施建设。招标范围:同项目概况(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03

项目详情

灵武市崇兴集贸市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武市崇兴集贸市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灵武市崇兴集贸市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灵发改发〔 2025〕11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武市崇兴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为 202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及市财政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灵武市崇兴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建畜禽交易棚两座,总建筑面积 3000平方米,包括给排水、电气、场地硬化、停车场等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2.2建设地点:灵武市崇兴镇镇区。

2.3计划 工期: 6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范围: 新建畜禽交易棚两座,总建筑面积 3000平方米,包括给排水、电气、场地硬化、停车场等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提供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 ),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5 08 27 日起至 2025 09 03 24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 电子版招标文件。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5年0 9 17 09 00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 灵武市崇兴镇人民政府

址: 灵武市崇兴镇

编: 750499

人: 孙伟龙

话: 18695204100

代理机构: 宁夏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银川市兴庆区绿地 21城A区7号楼8层811室

邮政编码: 750000

人: 李元鑫、汪甜甜、贾羽

话: 0951-8949821

8.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951-4021306

2025年 08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