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险工险段治理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险工险段治理
- 项目地址: 沙坡头区
- 规模: 1、险工段加固与延伸:上延、下续及根石补抛加固工程2处,总长1728米,其中:杨家湖险工808米、童庄护岸920米;2、应急抢险物资:涉及中宁县、利通区、青铜峡市、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平罗县等7个市(县),共23处,其中17处补充备防四角体8.41万立方米,5处补充备防石13.58万立方米
- 范围: 项目名称: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险工险段治理 建设地点:沙坡头区、中宁县、利通区、青铜峡市、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平罗县等 项目概况及规模:1、险工段加固与延伸:上延、下续及根石补抛加固工程2处,总长1728米,其中:杨家湖险工808米、童庄护岸920米;2、应急抢险物资:涉及中宁县、利通区、青铜峡市、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平罗县等7个市(县),共23处,其中17处补充备防四角体8.41万立方米,5处补充备防石13.58万立方米 ; 施工1标段:对杨家湖险工808米护岸进行根石补抛;对童庄920米护岸、坝垛进行根石补抛;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中宁段工程覆盖范围内预制备防四脚体约3.77万m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1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26
项目详情
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险工险段治理 招 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项目 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险工险段治理 (项目名称)已由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宁发改农经审发〔 2024〕32 号、黄河宁 夏段河道治理工程水利工程一般设计变更核备表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 建设 ,项目业主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为 宁夏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对 本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险工险段治理
建设地点: 沙坡头区、中宁县、利通区、青铜峡市、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平罗县等
项目概况及规模 : 1、险工段加固与延伸:上延、下续及根石补抛加固工程2处,总长1728米,其中:杨家湖险工808米、童庄护岸920米;2、应急抢险物资:涉及中宁县、利通区、青铜峡市、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平罗县等7个市(县),共23处,其中17处补充备防四角体8.41万立方米,5处补充备防石13.58万立方米。
招标 范围及内容: 施工 1标段:对杨家湖险工808米护岸进行根石补抛;对童庄920米护岸、坝垛进行根石补抛;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中宁段工程覆盖范围内预制备防四脚体约3.77万m³。施工2标段: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吴忠段工程覆盖范围内预制四脚体4.64万m³。施工3标段: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银川、平罗段覆盖范围内补充备防块石13.58万m³。 监理标段:对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险工险段治理施工所有内容进行监理 。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 4个标段, 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
施工 1标段:对杨家湖险工808米护岸进行根石补抛;对童庄920米护岸、坝垛进行根石补抛;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中宁段工程覆盖范围内预制备防四脚体约3.77万m³。
施工 2标段: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吴忠段工程覆盖范围内预制四脚体4.64万m³。
施工 3标段: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银川、平罗段覆盖范围内补充备防块石13.58万m³。
监理标段:对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险工险段治理施工所有内容进行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 单位, 其中:
3.1.1 施工标段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证书上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并具备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1.2 监理标段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按水利部规定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 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 不 接受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 列要求: /。
3. 4 本次 招标 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 / 资格后审 ) 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 23 时 59 分至 2025 年 9 月 26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 CA数字证书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①现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②保函(保单)形式: 通过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金融服务系统 ”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在 本项目发布媒介以公告形式 发出 ,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
( 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
( 2)本项目依托 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 , 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电话 : 0512-58188093 、 0951-6891120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不见面)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 年 10 月 11 日 9 时 0 0分
递交地点: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在开标时间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活动。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及招标人 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 .1 投标保证金金额: 施工标段每标段人民币 10万元整,监理标段免缴投标保证金。 (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投标保证金)
6 .2 履约保证金: 施工标段为 中标合同金额的 2 % ; 监理标段免缴履约保证金。 (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
7.2 定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号) 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 项目 不 采用 ( 采用 /不采用) 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处,联系电话: 0951-5552273。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 159号
联系人: 郭巍 ,电话: 0951-5552 531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宝湖海悦 9号楼1801室
联系人:何静,电话: 15595166110
宁夏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