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中卫一体化枢纽节点C区110kV变电站土建工程一标段
- 项目名称: 2025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中卫一体化枢纽节点C区110kV变电站土建工程一标段
- 项目地址: 中卫市
-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拟建设一栋110kV变电站,土建部分总建筑面积约2792㎡,地上二层建筑,建筑高度15.7米,投资估算约15925923.20元 ; 110kV变电站土建工程总承包(EPC),具体包括:项目地质勘察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报规报建等满足工程开工的前期所有手续、施工图审查、造价编制、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基础、外立面、内装修、给排水、消防、通风、电气、智能化;施工含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包含但不限于消防、节能、防雷、环评、规划等各专业验收)、城建档案交资、竣工验收备案等交付使用总协调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3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05
项目详情
2025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中卫一体化枢纽节点C区110kV变电站土建工程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中卫一体化枢纽节点C区110kV变电站土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中卫市 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中国电信宁夏公司 2025年中卫一体化枢纽节点数据中心园区C区110千伏变电站建设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卫发改审发〔202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拟建设一栋 110kV变电站,土建部分总建筑面积约2792㎡,地上二层建筑,建筑高度15.7米,投资估算约15925923.20元。
2.2 建设地点: 中卫市
2.3 招标范围: 110kV变电站土建工程总承包(EPC),具体包括:项目地质勘察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报规报建等满足工程开工的前期所有手续、施工图审查、造价编制、工程施工 ( 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基础、外立面、内装修、给排水、消防、通风、电气、智能化;施工含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 ) 、竣工、验收(包含但不限于消防、节能、防雷、环评、规划等各专业验收)、城建档案交资、竣工验收备案等交付使用总协调。对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负总责。负责组织该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使用及养护期、保修期服务。
2.4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如有 ) A6400000141100129001001
2.6 其他: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0955-7067701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 1)设计资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如已按国家要求进行资质变更的, 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乙 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 乙 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类别、等级);
( 2)施工资质: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如已按国家要求进行资质变更的,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且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类别、等级)。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②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③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④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 项目 负责人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 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共同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⑥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可担任本项目联合体的牵头人,牵头人负责本项目的文件获取及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 - 07 - 31 1 8 :00 至 202 5 - 08 - 05 23 : 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 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 08 - 22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2)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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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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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 66号 |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宁巷人才大厦 8楼8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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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7500014 |
邮 编: 750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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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许先生 |
联系人: 胡雪凤、朱龙、牛建东、卞伟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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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951-6023570 |
电 话: 13389515601、1999543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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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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