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5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专业项目恢复改建补偿)110kV祥镇线#138-#146段迁改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5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专业项目恢复改建补偿110kV祥镇线138146段迁改
- 项目地址: 银川市
- 规模: 工程主要依托现有防洪工程体系,通过改造(新建)导洪堤、拦洪库、滞洪区,治理泄洪排洪沟道等措施,完善区域防洪工程体系
- 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5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专业项目恢复改建补偿)110kV祥镇线#138-#146段迁改; 2.2建设地点:银川市; 2.3项目概况及规模:工程主要依托现有防洪工程体系,通过改造(新建)导洪堤、拦洪库、滞洪区,治理泄洪排洪沟道等措施,完善区域防洪工程体系 ; 本项目110kV祥镇线#138-#146位于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5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镇北堡拦洪库、西干渠改造工程)镇北堡拦洪库西二堤E0+400-E2+266段施工范围内,本工程拆除已建祥镇线#138-#146段共计9基杆塔,共新建9基铁塔,其中耐张塔6基,直线塔3基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1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21
项目详情
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5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专业项目恢复改建补偿)110kV祥镇线#138-#146段迁改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 2025 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 已由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以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 2025 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审发〔 2025 〕 28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为 中央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 代理机构为 宁夏厚诚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专业项目恢复改建补偿) 110kV 祥镇线 #138-#146 段迁改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 2025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专业项目恢复改建补偿)110kV祥镇线#138-#146段迁改;
2.2 建设地点: 银川市;
2.3 项目概况及规模:工程主要依托现有防洪工程体系,通过改造(新建)导洪堤、 拦洪库、滞洪区,治理泄洪排洪沟道等措施,完善区域防洪工程体系。本次招标涉及110kV祥镇线#138-#146段迁改等相关内容。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110kV祥镇线#138-#146位于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5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镇北堡拦洪库、西干渠改造工程)镇北堡拦洪库西二堤E0+400-E2+266段施工范围内,本工程拆除已建祥镇线#138-#146段共计9基杆塔,共新建9基铁塔,其中耐张塔6基,直线塔3基。本方案新建线路全长1×2.068km,导线采用JL/G1A-300/25-48/7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48芯0PGW光纤复合架空地线。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施工招标划分1个标段,监理招标划分1个标段。
施工标段:拆除已建祥镇线 #138-#146段共计9基杆塔,共新建9基铁塔,其中耐张塔6基,直线塔3基。本方案新建线路全长1×2.068km,导线采用JL/G1A-300/25-48/7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48芯0PGW光纤复合架空地线。详见工程量清单。
监理标段:施工标段全部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建设监理工作。
2.6 计划工期: 13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4月18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8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其中:
施工标段: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三级及以上承装、承试;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持有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分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名,须具有国家注册电力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监理工程师1名,须具有国家注册电力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4 月 9 日 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 159 号
邮 编: 750000
联系人:穆娟
电话: 0951-5552485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厚诚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韦司德商务中心四楼
邮 编: 750000
联系人:马龙
电话: 17395073014
2025年3月1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