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十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宁夏自治区发布时间:2025-07-02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十一标段施工
  • 范围: 2.1工程名称: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 2.2工程地点: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3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30

项目详情

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 十一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宁林函【2025】349号 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 / 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十一标段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

2.2工程地点: 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3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本次设计巡护道路路宽为4.0m,路面宽度3.5m,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主线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桩号K3+023.506,全长3.024公里;支线1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桩号K0+198.8。全长0.199公里;支线2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桩号K0+250.3,全长0.25公里。路线总长为3.473公里。(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

2. 4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8 10 日,计划交工日期:202 6 2 6 日。(开竣工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主)

2. 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具体内容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2. 6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 7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含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D级;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办理”相关信息,相关费用请自理。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即日起至2025 年7月9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8600271。

4.3投标人成功登记后,应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期间请勿拔除CA锁。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投标人成功登记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 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招标人 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7 30 09 0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 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 ”。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活动,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 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 大厅 ”进行解密开标。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开标。

5.4 逾期未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传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参与解密开标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未成功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本次招标采用 技术评分最低价法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系电话:0951-6836697。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哈巴湖国家级 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盐池县广惠西街6号

址: 银川市金凤区鸿曦悦海湾C区1栋

邮政编码: 751599

邮政编码: 750011

联系人: 聂菁

联系人: 张欣、毛利、王莹莹、贾芳

电话: 0953-6019106

电话:0951- 6150811、15209510911、18795196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