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2025年贾塘乡南河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施工二标段、施工三标段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海原县2025年贾塘乡南河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施工二三标段
- 项目地址: 海原县贾塘乡南河等村
- 规模: 新建高标准农田7023亩,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 范围: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6个标段; 海原县2025年贾塘乡南河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1、田块整治工程,2、农田地力提升工程,3、田间道路工程: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5、其他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6-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12
项目详情
海原县 2025年贾塘乡南河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 2025年贾塘乡南河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己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 关于海原县 2025年贾塘乡南河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海发改发 [2025] 122 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估算投资 1138.42 万元 ,建设资金 为 2025年中央及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原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原县 贾塘乡南河等村 。
2.2项目规模:新建高标准农田 7023 亩 , 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
施工标段: 365日历天;有机肥标段:同施工工期;监理标段:与施工工期同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6 个标段;
海原县 2025年贾塘乡南河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一 标段 , 主要建设内容 : 1、田块整治工程 , 2、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 3、田间道路工程: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5 、其他工程。
海原县 2025年贾塘乡南河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二 标段 , 主要建设内容 : 1、田块整治工程 , 2、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 3、田间道路工程: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5 、其他工程。
海原县 2025年贾塘乡南河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三 标段 , 主要建设内容 : 1、田块整治工程 , 2、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 3、田间道路工程: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5 、其他工程。
海原县 2025年贾塘乡南河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四 标段 , 主要建设内容 : 1、田块整治工程 , 2、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 3、田间道路工程: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5 、其他工程。
海原县 2025年贾塘乡南河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 五标段 , 主要建设内容 : 采购 有机肥,共计 1828.5 吨。
海原县 2025年贾塘乡南河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六标段 : 施工标段及有机肥标段监理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多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在 2个以上标段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则按标段投标报价金额较高者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后续标段中标权,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有机肥标段 :要求投标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生产厂家的肥料登记证,并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监理标段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 (含乙级)(原丙级资质予以认可)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6 月 5 日至 2025年 6 月 12 日,持 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4.3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收取。
4.4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5其他 :本次招投标使用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二期)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交易平台有关事项,根据选择交易平台情况,由招标人自行填写)。
五、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不收取
5.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2%。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下同)为: 1- 6 标段为 2025年 7 月 1 日 09时00分 。 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
6.2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模式”、“不见面开标”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3 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登录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二期)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七、 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海原 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 0955-4011707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地址:中卫市海原县海兴开发区管委会二楼
联系人:郑国平
电话: 13723340973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正坤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南侧庆祥街东侧柏桂苑 1号楼公寓1809室
联系人: 吴桐
电话: 1779513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