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菌菇产业示范村培育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 项目名称: 海原县菌菇产业示范村培育项目一标段二三标段
- 项目地址: 海原县贾塘乡黄坪村
- 范围: 2.1项目概况:黄坪村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标准化菌类种植拱棚15座,总建筑面积为6710平方米 ; 新建标准化菌类种植拱棚6座,总建筑面积为2640平方米 ; 新建标准化菌类种植拱棚8座,总建筑面积为2640平方米,其中:30mX11m拱棚8栋、每栋面积330平方米,共2640平方米;场地平整1497.12立方,采购成品冷库1座100平方米;室外5米宽砂石路面220米;200方蓄水池一座,一体化泵站1座,40U型渠273米,30U型渠220米,DN500双臂波纹排水管60米,砌筑(3m*2.8m*4.5m)竖井一栋,安装棚内菇架870.24平方米,棚内页岩烧结砖地面铺装1030.4平方米,配套安装园区各单体棚内物联网智能监测系统、智能控制系统8套,室外给水、电气等配套工程 ;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3个标段 海原县菌菇产业示范村培育项目一标段:具体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6-2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27
项目详情
海原县菌菇产业示范村培育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原县菌菇产业示范村培育项目 已由 海原 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 关于海原县菌菇产业示范村培育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 海发改 发〔 202 5 〕 128 号 )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闽宁资金 91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59.15万元 ,招标人为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华逸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黄坪村主要建设内容 : 新建标准化菌类种植拱棚 15座,总建筑面积为6710平方米。其中:30mX11m拱棚7栋、每栋面积330平方米;新建50mX11m拱棚8栋、每栋面积550平方米,共4400平方米;场地平整土方量为5035.32立方,采购成品冷库1座100平方米:室外5米宽砂石路面270米,500方蓄水池一座,安装一体化泵站1座,DN500双壁波纹排水管100米,40U型渠450米,30U型渠686米,安装棚内菇架2243.22平方米,棚内页岩烧结砖地面铺装2655.2平方米,配套安装园区各单体棚内物联网智能监测系统、智能控制系统15套,室外给水、电气等配套工程。
撒台村主要建设内容 : 新建标准化菌类种植拱棚 6座,总建筑面积为2640平方米。其中:30mX11m拱棚3栋、每栋面积330平方米,共990平方米;新建50mX11m拱棚3栋、每栋面积550平方米,共1650平方米;场地平整495.22立方,采购成品冷库1座100平方米,成品烘干房1座100平方米。室外5米宽砂石路面92米,200方蓄水池一座,一体化泵站1座,40U型渠74米,30U型渠257米,安装棚内菇架882平方米,棚内页岩烧结砖地面铺砖1044平方米,配套安装园区各单体棚内物联网智能监测系统、智能控制系统6套,室外给水、电气等配套工程。
方堡村主要建设内容 : 新建标准化菌类种植拱棚 8座,总建筑面积为2640平方米,其中:30mX11m拱棚8栋、每栋面积330平方米,共2640平方米;场地平整1497.12立方,采购成品冷库1座100平方米;室外5米宽砂石路面220米;200方蓄水池一座,一体化泵站1座,40U型渠273米,30U型渠220米,DN500双臂波纹排水管60米,砌筑(3m*2.8m*4.5m)竖井一栋,安装棚内菇架870.24平方米,棚内页岩烧结砖地面铺装1030.4平方米,配套安装园区各单体棚内物联网智能监测系统、智能控制系统8套,室外给水、电气等配套工程。
2.2 建设地点: 海原县贾塘乡黄坪村、郑旗乡撒台村及关桥乡方堡村 ;
2.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 (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划分 3 个标段
海原县菌菇产业示范村培育项目 一标段:具体内容 详 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海原县菌菇产业示范村培育项目 二 标段:具体内容 详 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海原县菌菇产业示范村培育项目 三 标段:具体内容 详 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 建筑工程 施工 总承包三级 (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工程专业二级 ( 含以上级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 5年06月20日 00:00 至 202 5年06月27日 23 : 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5 年 0 7月 1 4日 09 : 0 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为 :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955-4011849。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原县 农业农村局
地 址:中卫市海原县政府西街
邮 编: 755299
联系人: 马义
电 话: 1500965585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华逸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 E座公寓1409号
邮 编: 755000
联系人: 范莉蓉、王婧、李刚、潘飞、骆波
电 话: 0951-8101559、13469579793、 1775240612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宁夏华逸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 6 月 2 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