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马营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海原县发布时间:2024-03-21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海原县马营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海原县贾塘乡
  • 规模: 疏浚河道总长度56公里,河道两侧岸坡修筑共计57.6公里,格宾护岸总长度18.8公里,配套岸坡排水沟12km,配套各类建筑物56座,对河道堤顶、护岸外滩地进行绿化
  • 范围: 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包括报告、估算、附图等)、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包括报告、概算、附图等)、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建设期全过程服务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3-2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28

项目详情

海原县马营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原县马营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海原县 2024年水利水保工程开展前期项目建设计划的批复 海发改发【 2023】373 号文 准建 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100% 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 备招 条件 勘察 设计进行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原县 贾塘乡。

2.2 项目概况及规模: 疏浚河道总长度 56公里,河道两侧岸坡修筑共计57.6公里,格宾护岸总长度18.8公里,配套岸坡排水沟12km,配套各类建筑物56座,对河道堤顶、护岸外滩地进行绿化。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包括报告、估算、附图等)、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包括报告、概算、附图等)、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建设期全过程服务工作。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60 天。

2.6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 专业丙 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 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任项目负责人具有 水利 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 及以上 职称资格 并在人员、 设备 方面具有相应的 勘察及 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不接受 投标

3.4 本次 招标 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 标人投 文件 果不给予 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3 月 28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5.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4 其他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二期系统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操作说明:请投标人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观看《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培训视频》。

6.投标文件的递交(不见面开标)

6 .1 交的 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4 月 1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系统 将予以拒收。

6.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 宁夏工程建设 不见面开标 系统 ”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4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1小时内进入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签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必须在40分钟内完成解密,一般情况下1-3分钟即可解密成功);解密时不再进行资质证件核实,以投标文件中扫描件为准;一切因投标人网络 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未按时签到等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即视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7 .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要求 。

7 .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

8.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8.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人: 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址: 海原黎明路

人:马建博

话: 18795392252

招标代理 构: 宁夏中程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 银川市金凤区建发大阅城创意大厦 906室

联系人:詹慧、田青 、程飞

话: 0951-5989955、18161591595 13629588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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