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红寺堡区农村人饮安全提升工程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 项目名称: 2025年红寺堡区农村人饮安全提升工程一标段二三标段
- 项目地址: 红寺堡镇团结村
- 规模: 1)铺设供水管道总长311.06km,其中入村管道总长15.42km,采用Φ250~Φ75PE管;入巷管道总长57.18km,采用Φ125~Φ50PE管;入户管总长238.46km,采用Φ25PE管;(2)新建管道附属建筑物975座,其中总表井7座、消防阀井6座、分水阀井200座、联户水表井751座、排气补气阀井11座
- 范围: 2.1建设地点:红寺堡镇团结村、振兴村、红海村,太阳山镇小泉村,新庄集乡西源村、洪沟滩村 ;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1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21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 年红寺堡区农村人饮安全提升工程 已由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2025 年红寺堡区农村人饮安全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 20 25 〕 114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红寺堡镇团结村、振兴村、红海村,太阳山镇小泉村,新庄集乡西源村、洪沟滩村。
2.2 建设任务及规模: ( 1 )铺设供水管道总长 311.06km ,其中入村管道总长 15.42km ,采用Φ 250~ Φ 75PE 管;入巷管道总长 57.18km ,采用Φ 125~ Φ 50PE 管;入户管总长 238.46km ,采用Φ 25PE 管;( 2 )新建管道附属建筑物 975 座,其中总表井 7 座、消防阀井 6 座、分水阀井 200 座、联户水表井 751 座、排气补气阀井 11 座。( 3 )安装智能水表 5527 套。
2.3 计划工期: 185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 划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团结片区;二标段:振兴片区;三标段:小泉片区及西源片区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 资质, 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 ) ;设置劳务工资专管人员 1 名。
3.2 投标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 ( 行政处罚期限截止到开标当天,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 年 0 8 月 14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 5 年 0 8 月 21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 CA数字证书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金融服务系统 ”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
( 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 咨询。
( 2)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1875711,0951-68911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的 截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下 同 ) 为 202 5 年 0 9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投标 人 应 在 截止时间 前 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 交 电子 投 标 文 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不见面开标大厅 ”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依据《自治区发改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 号)文件 , 本项目不 收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 金: 中标金额的 2% 。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 采用 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 发 布 。
9.监督单位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 0953-5098559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
联 系 人: 马顺
电 话: 0953-5090459
招标代理构: 宁夏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以南、正源街以东宝湖海悦嘉园 9 号综合楼 1801 室
联 系 人: 何静
电 话: 13895436430
202 5 年 0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