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三河镇四营村养殖园区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

海原县发布时间:2024-06-27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海原县三河镇四营村养殖园区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
  • 项目地址: 海原县三河镇四营村
  • 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 1、新建业务用房1栋80.87m²;新建牛舍2栋2223.66m²;新建隔离牛舍1栋158.63m²;新建草料棚1栋409.91m²;新建青贮平台150m²长15米,宽10米; 2、附属工程:混凝土道路硬化1200m²;院坪硬化1100m²;新建砂砾路700m²;新建堆粪棚250m²;新建草坪砖护坡800m²;新建混凝土道牙1100m,规格500*250*100;新建蓄水池1 栋100m3;安装潜水泵及变频柜1套;新建高1.5米活动场钢围栏900m;新建高1.8米铁艺围栏450m;长6米砖砌电动门仓1座
  • 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11513平方米(约合17.27亩),计划肉牛养殖总规模270头 ; 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6-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7-03

项目详情

海原县三河镇四营村养殖园区 2024 年以工代赈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原县三河镇四营村养殖园区 2024 年以工代赈项目 已由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文件) (海发改发【 2024 99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原县三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海原县三河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 11513 平方米 ( 约合 17.27 ), 计划肉牛养殖总规模 270 头。

主要建设内容为:

1 、新建业务用房 1 80.87 m ² ; 新建牛舍 2 2223.66m ² ; 新建隔离牛舍 1 158.63 m ² ; 新建草料棚 1 409.91m ² ; 新建青贮平台 150 m ²长 15 米,宽 10 米;

2 、附属工程:混凝土道路硬化 1200 m ² ; 院坪硬化 1100m ² ; 新建砂砾路 700 m ² ; 新建堆粪 250 m ² ; 新建草坪砖护坡 800 m ² ; 新建混凝土道牙 1100m, 规格 500*250*100; 新建蓄水池 1

100m3; 安装潜水泵及变频柜 1 套;新建高 1.5 米活动场钢围栏 900m; 新建高 1.8 米铁艺围 450m; 6 米砖砌电动门仓 1 座。

3 、新建室外给水工程:埋设 PE 聚乙烯 De50 给水管 500 米、 De40 给水管 400 米、 De32 给水管 100 米、砌筑成品给水混凝土阀门井 9 座;室外排水工程:埋设雨水排水管 de300

钢筋混凝土管 120m 、砌筑排水明渠 400 米、矩形雨水收集口 16 个,明渠盖板 150 米;埋 设污水排水管 de300 双臂波纹管 40m, 砌筑成品混凝土检查井 3 座,井径 800mm; 埋设 5 方化

粪池 1 座;室外电气工程:高压架线 300m, 安装 100kva 双杆变压器 1 台,安装总控制箱 1

YJLV22-1.0KV-4X10 200 电缆 YJV22-0.6/1.0KV-4X35-SC100 300 米。

4 、安装监控设施 1 套;购置牛体刷 16 套;购置消毒喷洒设备 1 套;新建厕所 1 12 m ² ; 新建沉淀池 500 m ² ; 场地平整 17.27 亩;购置 50t 地磅 1 座。

2.2 建设地点:海原县三河镇四营村;

2.3 计划工期:六个月(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6-27 10:00 2024-07-03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 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7-18 10:30 ,投标人应在

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原县三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中卫市海原县 101 省道与 405 地址:银 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 1

县道交叉口西 100 米路北 院街 2F-1 号营业房 201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牛国堂 联系人: 田辉 雷静

电话: 13739546306 电话: 0951-511235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