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李旺镇团庄村2025年和美村庄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海原县发布时间:2025-10-15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海原县李旺镇团庄村2025年和美村庄试点项目
  • 项目地址: 项目位于海原县李旺镇团庄村
  • 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混凝土硬化道路6条,总长度为858米,总面积为3075平方米,路面宽度为3.0~4.5米;入户道路硬化2195平方米(10户);铺装面包砖路面23655平方米(宽度8米)、铺设混凝土道牙3370米、安装混凝土树池673座;安装单岔太阳能路灯51盏(高度12米);铺设污水管道1.2公里 ; 本项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概况: 1.1新建混凝土硬化路面:四组道路:新建混凝土道路总长度为263米,路面宽度为3.0米,面积为950平方米。五组道路:新建混凝土道路1,长度为290米,路面宽度为3.0米,面积为1020平方米;新建混凝土道路2,长度为120米,路面宽度为4.0米,面积为550平方米,合计:道路总长度为410米,面积为1570平方米。1.2维修改造沥青路面:六组道路:道路总长度为2600米,路面宽度为5.0米,面积为13880平方米。混凝土路面铣刨后铺设100厚沥青混凝土。七组道路:道路总长度为1485米,路面宽度为5.0米,面积为7920平方米。混凝土路面铣刨后铺设100厚沥青混凝土。1.3面包砖铺装路面(含道牙及树池):344国道(S204省道)东侧铺装面包砖,面积为10975平方米混凝土道牙总长度为1500米;树池共250座。1.4太阳能路灯:沿344国道(S204省道)东侧安装12米高单岔太阳能路灯30盏(路灯间距为50米)。1.5污水管网:沿344国道(S204省道)东侧铺设污水管网长度1.5公里。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22

项目详情

海原县李旺镇团庄村2025年和美村庄试点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李旺镇团庄村2025年和美村庄试点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海原县李旺镇团庄村2025年和美村庄试点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发[2025]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李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海原县李旺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八维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混凝土硬化道路6条,总长度为858米,总面积为3075平方米,路面宽度为3.0~4.5米;入户道路硬化2195平方米(10户);铺装面包砖路面23655平方米(宽度8米)、铺设混凝土道牙3370米、安装混凝土树池673座;安装单岔太阳能路灯51盏(高度12米);铺设污水管道1.2公里。

2.2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海原县李旺镇团庄村。

2.3计划工期: 280日历天(含冬休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10月15日 00:00至2025年10月22日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7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李旺镇人民政府 代理公司:宁夏八维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海原县李旺镇 址:银川市兴庆区北寺巷香榭林大厦

7层707室

编:755204 编:750001

联系人:张鹏 人:张绍妹、张晓亭

话:0955-4638738 联系电话:15378941067

真:/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8 . 监督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5-4015325、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5-4011707

2025-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