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5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银川城区治理区施工一标段
- 项目地址: 银川市
- 规模: 银川片区涉及永宁、银川城区和贺兰治理区
- 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5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银川城区治理区); 2.2建设地点:银川市; 2.3项目概况及规模:银川片区涉及永宁、银川城区和贺兰治理区 ; 西夏区治理区甘沟北沟防洪治理工程:甘沟北沟1#导洪堤、甘沟北沟2#导洪堤、甘沟北沟4#导洪堤、甘沟北沟沙坑整治、甘沟富宁村防灾避险集散区等(具体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5-1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26
项目详情
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 2025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
(银川城区治理区)施工一标段 招 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目 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 2025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 已由 宁夏回族自治区 水利厅 以《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 2025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 (宁水审发〔 2025〕28号) 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按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与 银川市水务局 签订的《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 2025年度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委托实施协议》,由 银川市水务局 负责本项目施工、材料等招标工作。 银川市水务局 委托 银川市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为本项目招 标人 ,代理机构为 宁夏科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现对 本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 2025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银川城区治理区) ;
2.2 建设地点: 银川市;
2.3 项目概况及规模 : 银川片区涉及永宁、银川城区和贺兰治理区。本次永宁治理区涉及导洪工程 1处,为北五沟拦洪库上游北一~北五沟导(分)洪;泄洪沟2条,包括北五沟(110国道至闽甘路)、北六沟(110国道至包兰线);拦洪库3座,包括北五、北六和横沟拦洪库;排洪沟1条,为永二干沟(银子湖至唐徕渠段)。银川城区治理区涉及导洪工程7处,包括二号导洪堤、二号和三号导洪堤汇合处、甘沟北沟导洪堤(4处)和甘沟中沟导洪堤;泄洪沟8条,包括独石沟、大口子沟、黄旗沟、小水箕沟、小水箕2#泄洪沟、镇木关沟、拜寺口沟和泉旗沟;滞洪区1处,为芦花滞洪区;滞洪坑2座,为甘沟北沟和甘沟中沟滞洪坑。贺兰治理区涉及导洪工程1处,为葡萄长廊导洪堤H4;泄洪沟 12条,包括宰牛沟、苏峪口沟、贺兰口沟、盘沟、插旗口 1#沟、插旗口 2#沟、插旗口 3#沟、扁梁沟、白头沟、小西伏沟、沙井子北退水沟和沙井子南退水沟;排洪沟1条,为银新干沟。
招标范围及内容: 西夏区治理区 甘沟北沟防洪治理工程:甘沟北沟 1#导洪堤、甘沟北沟2#导洪堤、甘沟北沟4#导洪堤、甘沟北沟沙坑整治、甘沟富宁村防灾避险集散区等(具体内容详见 工程量清单 ) 。
2.4 标段划分: 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1标段: 西夏区治理区 甘沟北沟防洪治理工程:甘沟北沟 1#导洪堤、甘沟北沟2#导洪堤、甘沟北沟4#导洪堤、甘沟北沟沙坑整治、甘沟富宁村防灾避险集散区等(具体内容详见 工程量清单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 单位, 其中:
3.1.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证书上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并具备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 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 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4 本次 招标 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至 2025 年 5 月 26 日 18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持 CA数字证书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
其他: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4009980000 或 0951-6891120。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二期)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 年 6 月 9 日 09 时 00分
递交地点: 采用电子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在距开标时间前 1个小时内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签到等候,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及招标人 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 金
6 .1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00000.00元)。 (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投标保证金)
6 .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
7.2 定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号) 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 项目 采用 ( 采用 /不采用) 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
9.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银川市水务 局,联系电话 :0951-6889740。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银川市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 银川市行政中心 10楼
联 系 人: 郭宗骅
电 话: 0951-6888305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科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路幸福岛小区北门 278-5号
联 系 人:苟莹茹、高玉鹏
电 话: 18709516389、18161514947
宁夏科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