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清水河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宁夏清水河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项目地址: 固原市原州区
- 规模: 本工程包括清水河干流及支流回水段等治理
- 范围: 项目名称:宁夏清水河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建设地点:固原市原州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同心县,中卫市中宁县、海原县等 项目概况及规模:本工程包括清水河干流及支流回水段等治理 ; 完成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如有)、水规划同意书(如有)编制工作并通过相关审查(主要包括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测等工作,以及协助业主进行项目评审及文件的报批工作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1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26
项目详情
宁夏清水河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 研究报告编制 招标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清水河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 研究报告编制 已由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以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 2025年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宁水计发〔2025〕1号 、《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5年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通知 》 宁财(建)指标〔 2025〕75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与地方 , 招标人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为 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宁夏清水河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 研究报告编制
建设地点 : 固原市原州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同心县,中卫市中宁县、海原县等
项目概况及规模: 本工程包括清水河干流及支流回水段等治理。干流治理范围全长 320Km,其中涉及固原市原州区、中卫市海原县及中宁县、吴忠市同心县及红寺堡开发区。
招标范围及内容: 完成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报告 、 水资源论证报告 (如有) 、 水规划同意书(如有) 编制工作并通过相关审查(主要包括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测等工作,以及协助业主进行项目评审及文件的报批工作等)。
标段划分: 共划分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拟派任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
3.2 投标人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 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 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 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 2025年 12 月 19 日 18 时 00分至2025年 12 月 26 日 23时 59 分 (北 京时间,下同 ), 持 CA 数字证书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 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 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 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 网》 金融服务系统 ”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澄清/变更公 告 ”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 内容只在 “澄清/变更公告 ”栏公示。招 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 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
( 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 件升级 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 任公司,联系电话 : 4007188588咨询。
( 2)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 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4001875711,0951-689 11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不见面)
5.1 投标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 间,下 同 ): 202 6 年 01 月 13 日 9时00分 递 交地点: 采用电子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 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在距 开标时间前 1 个小时内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 统 ”在线签到等候,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 2022〕506号),免缴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 %。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 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 号)等 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 采用 (采用 /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 网 》发布。
9.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处,联系电话: 0951-5552273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 159 号
联 系 人:邹璇 电话: 0951-5552506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德丰大厦 20楼2001室
联系人: 杨惠 薛凯 马喜迪 王艳静
电话: 0951-5014032 15009503155
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