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北部山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

中宁县发布时间:2024-07-31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中宁县北部山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四标段五六标段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石空镇
  • 范围: 2.1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石空镇、余丁乡、渠口农场 ; 构筑物拆除5670.81立方米,边坡整形106106.3立方米,渣堆清理1023503.18立方米,采坑回填1140786.4立方米,矿洞封堵500立方米,场地整平2594059.96平方米,土壤筛分221362.19立方米,覆土工程221362.19立方米,撒播草籽89.9502公顷,管道沟槽开挖12920.8立方米,管道沟槽回填1720.8立方米,PE管总长168477米,地插式微喷头49788个,等径三通共计2512个,异径三通共计2607个,蝶阀共计151个,PE给水栓2502个,检查井113座,排水井84座,排气井113座,草地养护762713平方米,防渗膜7280平方米,围栏15049米,临时道路6486米,警示牌30个,宣传栏6个,标志碑6个 ; 施工图纸范围内、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所有内容的施工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8-0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8-08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中宁县北部山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四至六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宁县北部山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同意中宁县石空镇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变更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的批复》中宁发改审发【 2024】7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治区 资金 + 县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业主为 中宁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人为 中宁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石空镇、余丁乡、渠口农场。

2.2 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治理面积) 5786.85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构筑物拆除5670.81立方米,边坡整形106106.3立方米,渣堆清理1023503.18立方米,采坑回填1140786.4立方米,矿洞封堵500立方米,场地整平2594059.96平方米,土壤筛分221362.19立方米,覆土工程221362.19立方米,撒播草籽89.9502公顷,管道沟槽开挖12920.8立方米,管道沟槽回填1720.8立方米,PE管总长168477米,地插式微喷头49788个,等径三通共计2512个,异径三通共计2607个,蝶阀共计151个,PE 给水栓2502个,检查井113座,排水井84座,排气井113座,草地养护762713平方米,防渗膜7280平方米,围栏15049米,临时道路6486米,警示牌30个,宣传栏6个,标志碑6个。

2. 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所有内容的施工。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1个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一标段: 1-7治理片区;

二标段: 8、12、13、14、15治理片区;

三标段: 9、10、11、16、17治理片区;

四标段: 22、23、24、26、27治理片区;

五标段: 18、19、21、28、29、30、31、32、34治理片区;

六标段: 20治理片区;

七标段: 36治理片区;

八标段: 25治理片区;

九标段: 33治理片区;

十标段: 35治理片区;

十一标段 :37治理片区。

2.5计划工期: 总工期 240日历天;工程养护期两年 (最终以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三级) 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 具备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 含二级) 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则按所投标段顺序确定中标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4 8 1 00 00 分至 2024 8 8 23 59 分, CA 数字证书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报名、 免费 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若以保函形式缴纳,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 以其他 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二期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办理二期CA 数字证书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8 21 9 00 分,施工标段采用 “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即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远程异地评标模式 ,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须在开标前 1 小时使用 IE 浏览器(IE11版本) 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 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5.2 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操作手册栏目,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尽快熟悉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 0951-6891120、4009980000 或加入技术支持 QQ311870151 寻求帮助。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2%。

7 .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 .2 定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号) 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 .3 本项目 采用 采用 /不采用) 远程异地评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人: 中宁县自然资源局

人: 张波

址:中宁县县城新区

话: 13723356285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金钻名座财富中心 15楼

人: 张章

话: 183951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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