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五分沟附沟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大武口区五分沟附沟整治工程
- 项目地址: 大武口区星海镇枣香村和富民村
- 规模: 一、工程任务和规模 工程治理范围包括五分沟附沟长5.02公里(桩号0+590-5+614),设计排水面积1.11万亩,排水流量为0.366立方米每秒
- 范围: 2.1建设地点:大武口区星海镇枣香村和富民村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2-2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2-28
项目详情
大武口区五分沟附沟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 大武口区五分沟附沟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大武口区五分沟附沟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石大发改审发【2024】12号)项目代码:2401-640202-19-01-402574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水利水保工作站 , 建 设资金来自 自治区水资源综合利用资金 1000万元和地方配套资金150.11万元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水利水保工作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武口区星海镇枣香村和富民村。
2.2 建设规模:
一、工程任务和规模
工程治理范围包括五分沟附沟长 5.02公里(桩号0+590-5+614),设计排水面积1.11万亩,排水流量为0.366立方米每秒。
(1)清淤工程。清淤沟道长5.02公里,梯形断面,底宽2米,边坡比为1:1.5,比降为1/600~1/2500。
(2)护岸工程。沟道砌护总长5.02米,为双侧砌护,右岸采用浆砌石坡式结构,坡面厚0.3米~0.5米,浆砌石笼基础深0.8米、宽0.8米;左岸采用格宾石笼坡式结构,坡面厚0.3米,其下铺设土工布(200克/平方米),格宾石笼基础深0.8米、宽0.8米.
(3)建筑物工程。翻建尾水12座,采用0.6米圆形管涵;翻建生产桥1座,采用1.6*6米的钢筋混凝土桥面;改造强排泵站2座。
(4)巡护道路工程。沟道左岸设巡护道路长4.2公里,为土质路面。(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计划工期: 155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 1150.11万元 ;
2.5 招标范围: 详见 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一 个标段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良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 因违规,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7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即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 4 年 02 月 21 日起至 202 4 年 02 月 28 日 23 时 59 分 (北京时间,下同) , 持 国泰新点二期 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 / 变 更公告 ”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 更 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 3 其他: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 认 证安 全 登录管理 ,办理 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4008600271 按 1号键。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 0 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4 年 03 月 13 日 09时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系统 ”上传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 “ 不见面开标 ”方式 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 标 活 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工程建设 不见面开标 系统 ” 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 按照宁发改法规 {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6.2 履约保证金: 中标合同金额的 2% 。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
7 . 2 定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 》 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 最 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 .3 本项目 采用 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水利水保工作站
地 址:大武口区大武口澳门街 99号
邮 编: 753000
联 系 人:陈成博
电 话: 13995 022705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中央商务广场 1号楼3楼303室
邮 编: 750004
联 系 人:杨文倩
电 话: 18295681089
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