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工业园区云基地安全应急能力提升项目设计

中卫市发布时间:2026-02-10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宁夏中卫工业园区云基地安全应急能力提升项目设计
  • 项目地址: 宁夏中卫工业园区
  • 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A6405000141100132001 建设地点:宁夏中卫工业园区 建设规模:一是道路拓宽工程 ; 本项目的总平图、设计方案(含工艺设计)、初步设计及项目概算、施工图设计、全过程施工及技术服务、图纸变更、报批报建支持、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方案论证、专题论证与协调、施工图审查以及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阶段等有关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24

项目详情

宁夏中卫工业园区云基地安全应急能力提升项目

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中卫工业园区云基地安全应急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纪要》( 2025年·第8次)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夏华奥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不足部分 市财政筹措 (资金来源 ),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宁夏华奥实业有限公司 。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A6405000141100132001

建设地点:宁夏中卫工业园区

建设规模:一是道路拓宽工程。凤云路自西云大道至祥云路拓宽至 24米(1.6公里),凤云路自祥云路至镇照路拓宽至22米(4.1公里),重新铺设路面。凤云辅路自祥云路延段至移动A区拓宽至16米(2.2公里),凤云辅路自移动A区至美利云新建12米宽道路(0.4公里)。移动B区新建8米宽连接路,重新铺设其余5条连接路路面。凤云路与祥云路交叉口增设环岛。

二是市政设施工程。计划增设 480盏路灯,消除夜间行车视觉盲区。对凤云路5个公交站点进行改造,增设6处休憩节点、15个道路标识、4座公共卫生间、66个地上消防取水栓、7公里雨水管线及配套调蓄设施。

三是充电设施工程。计划对凤云路、凤云辅路沿线 300亩裸露地块进行平整,新建停车位766个(含153个充电桩车位),实现抑尘、便民与安全的综合效益。

四是应急场所工程。计划对凤云路与辅路之间廊道的 600亩天然牧草地进行植被治理。

设计服务期限:计划设计周期 40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为20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为初 步设计完成后 20日历天内完成。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并正式运营。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总平图、设计方案(含工艺设计)、初步设计及项目概算、施工图设计、 全过程施工及技术服务、图纸 变更、报批报建支持、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方案论证、专题论证与协调、施工图审查以 及工 程建设及竣工验收阶段等有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 3 .1 本项目联合体投标最低资质等级为: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 3 .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责任分工

3. 3 .3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为独立法人,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须满足本条款第 2项全部资质要求。

3.3.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 10 1 2 00分起至2026年02月 24 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5.3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 3 03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 0955-8813755

9.联系方式

招标 :宁夏华奥实业有限公司

:宁夏中卫工业园区

755000

联系 赵先生

联系电 13739525266

代理机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卫市天莉花园西门口 2 号商贸楼 5 号营业房

750000

联系 :冯莉、万嘉丽

联系电 15209658553、 18152409127

2026年02月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