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影响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自治区发布时间:2024-10-31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影响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 项目地址: 宁夏银川市
  • 规模: 主要实施堤防加高培厚总长16.3公里,河道整治34处、总长42.83公里,新建防汛道路41.4公里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影响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2.2建设地点:宁夏银川市、吴忠市、石嘴山市、中卫市; 2.3工程建设范围及规模:主要实施堤防加高培厚总长16.3公里,河道整治34处、总长42.83公里,新建防汛道路41.4公里 ; 通过野外实地勘察、水文实测资料收集整理、水文分析计算等手段,以水文泥沙、河床冲淤演变研究成果为基础开展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对水文站水文监测的影响分析评价工作,合理评价工程建设施工期及建成运行后对工程附近水文站、水位站及河道监测断面的影响范围、因素及程度,确立工程建设对水文监测影响的补救措施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0-3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07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 已由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宁发改农经审发〔 2024〕32号) 批准建设,项目 法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 中央预算内资金、增发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为 宁夏厚诚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对 影响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影响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2.2 建设 地点: 宁夏银川市、吴忠市、石嘴山市、中卫市

2.3 工程建设范围及规模:主要实施堤防加高培厚总长 16.3公里,河道整治34处、总长42.83公里,新建防汛道路41.4公里。

2.4 招标范围 通过野外实地勘察、水文实测资料收集整理、水文分析计算等手段,以水文泥沙、河床冲淤演变研究成果为基础开展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对水文站水文监测的影响分析评价工作,合理评价工程建设施工期及建成运行后对工程附近水文站、水位站及河道监测断面的影响范围、因素及程度,确立工程建设对水文监测影响的补救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 并在 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3. 2 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4 本次 招标 资格审 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4 10 3 1 00 00 分至 2024 1 1 7 23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 CA 数字证书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报名、 免费 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②保函(保单)形式: 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金融服务系统 ”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咨询。(2)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1875711,0951-68911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11 2 1 09 00 分,递交地点 本项目采用纸质标, 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51号四楼或五楼,具体开标厅详见四楼和五楼指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 .1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免缴投标保证金 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投标保证金

6 .2 履约保证金: 无。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号) 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 不采用 远程异 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9.联系方式

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 159号

联系人:

话: 0951-5552 505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厚诚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韦司德商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马龙,电话: 17395073014

宁夏厚诚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 3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