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红河河道治理工程(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宁夏自治区发布时间:2025-02-10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红河河道治理工程二期施工
  • 项目地址: 彭阳县新集乡
  • 规模: 二期建设内容:1、护岸工程:新建浆砌石直墙护岸0.85km、格宾+蜂巢式网格植草护岸3.49km
  • 范围: 2.1建设地点:彭阳县新集乡、红河镇境内 2.2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二期建设内容:1、护岸工程:新建浆砌石直墙护岸0.85km、格宾+蜂巢式网格植草护岸3.49km ;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2-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2-17

项目详情

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 --彭阳县红河河道治理工程(二期)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 --彭阳县红河河道治理工程(二期) 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 --彭阳县红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彭审批发【2024】98号)文件批准建设,估算投资 3832.9万元 ,工程资金由黄河流域六盘山生态功能区(宁夏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51.6万元,自治区配套资金996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785.3万元(彭财(农)发[2024]68号、中央彭阳县委专题会议纪要[2024]7号),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该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 1建设地点:彭阳县新集乡、红河镇境内

2.2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二期建设内容: 1、护岸工程:新建浆砌石直墙护岸0.85km、格宾+蜂巢式网格植草护岸3.49km。 2、绿色生态廊道工程:新建生态护坡0.43km,在离岸式砌护新建戗台处(陆域缓冲区)种植灌木绿化带4.03km,种植柽柳10260株、金银木3420株;河道内滩地绿化6.39万㎡,种植塔柏490株。 3、巡检道路工程:新建及提升改造巡检道路1.08km,路面宽4m,路面铺设砂砾石,砂砾石厚度0.15m。4、河道疏浚工程:疏浚河道1.89km,局部岸坡修整0.34km。5、附属建筑物工程:翻建过水路面5座440m。

2.3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2.4 标段划分: 2个标段:

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 --彭阳县红河河道治理工程(二期)五标段;

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 --彭阳县红河河道治理工程(二期)六标段;

2.5 计划工期: 570 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4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本项目无不良信用记录只认可通过“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其余平台查询一律不予认可。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 2 11 00 00分至 202 5 2 17 23 59 分整 ,持 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进行网上报名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 2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951-3915750、3915751、3915752。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51-6891120。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5.1 本次招标采用 远程异地评标, “不见面开标,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即在采用 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 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 需到开标现场,投标单位按时登录 “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3 3 9 00分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 /

6.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7 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

址:彭阳县

联系人: 杨如宝

话: 18095417991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正鑫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泰合公寓

联系人: 杨兰

联系电话 13139540786

宁夏正鑫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 5 2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