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马昌、立眉等山洪沟治理工程
- 项目名称: 西吉县马昌立眉等山洪沟治理工程
- 项目地址: 西吉县
- 规模: 计划对硝河乡马昌村山洪沟、震湖乡立眉村山洪沟、兴隆镇川口村山洪沟、王民乡王民村山洪沟、火石寨乡小川村山洪沟、沙沟乡沙沟山洪沟、平峰镇王庆村山洪沟进行治理,疏浚沟道35公里,浆砌石砌护沟道岸坡3.3公里,新建、改建排洪渠2.8公里,新建排水涵管0.3公里,围墙拆除重建0.1公里,整修巡护道路1.7公里,配套过路管涵7座、检查井2座、格宾消力护坦1座
- 范围: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2-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04
项目详情
西吉县马昌、立眉等山洪沟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吉县马昌、立眉等山洪沟治理工程 已 由 西吉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 关于西吉县马昌、立眉等山洪沟治理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西审管 (投资)发〔2024〕2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西吉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除申请国债资金外,其余由地方财政配套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西吉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项目 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吉县。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计划对硝河乡马昌村山洪沟、震湖乡立眉村山洪沟、兴隆镇川口村山洪沟、王民乡王民村山洪沟、火石寨乡小川村山洪沟、沙沟乡沙沟山洪沟、平峰镇王庆村山洪沟进行治理,疏浚沟道 35公里,浆砌石砌护沟道岸坡3.3公里,新建、改建排洪渠2.8公里,新建排水涵管0.3公里,围墙拆除重建0.1公里,整修巡护道路1.7公里,配套过路管涵7座、检查井2座、格宾消力护坦1座。
2.3计划工期: 260 日历天。
2.4招标内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参与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请于 2024 年 02 月 26 日至 2024 年 03 月 04 日(北京时间,下同), 持 CA 数字证 书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 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本次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办锁认证安全登录并使用本单位有效期内CA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办理CA锁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4009980000(交易平台有关事项,根据选择交易平台情况,由招标人自行填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的 截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下 同 ) 为 2024 年 03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投标 人 应 在 截止时间 前 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 交 易 网 递 交 电子 投 标 文 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万元整( 10000.00元)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2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西吉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地 址: 西吉 县城
联 系 人: 王军合
电 话: 13469544385
邮 编: 756400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星火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 36号清苑尚景华夏银行东六楼
联 系 人: 高艳丽 、邵兴燕
电 话: 0951-8893771、19995296335
邮 编: 750000
2024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