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信乡桂南村蔬菜分拣中心项目
- 项目名称: 常信乡桂南村蔬菜分拣中心项目
- 项目地址: 贺兰县常信乡桂南村
- 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新建冷库1栋1层、附属用房1栋2层,并配套相应附属设施 ; 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3-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11
项目详情
常信乡桂南村蔬菜分拣中心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常信乡桂南村蔬菜分拣中心项目 已由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贺发改复【 2024 】 9 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贺兰县常信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招标人为 贺兰县常信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广泰恒业传媒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该项目新建冷库1栋1层、附属用房1栋2层,并配套相应附属设施 。
2.2 建设地点: 贺兰县常信乡桂南村
2.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 4 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 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外省进宁企业需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投标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申请人,则谢绝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4 日 00:00 起至 2024 年 3 月 11 日 23:59 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3 月 25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贺兰县常信乡人民政府
地 址: 贺兰县常信乡
邮 编 : 750200
联 系 人: 王婷婷
电 话: 13469585933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广泰恒业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 贺兰县文昌路 7 号(财税大楼后 2 楼)
邮 编 : 750200
联 系 人: 任婕、陈蕾
电 话: 18169580687
传 真: /
2024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