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香山灌区供水能力提升工程(五、七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沙坡头区发布时间:2025-12-26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沙坡头区香山灌区供水能力提升工程五七标段
  • 项目地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乡
  • 规模: 五标段:35kV变电站1座(含厂房、消防、暖通等)、35kV供电线路4.3km,10kV双回路架空线路1.5km,泵站高低压配电设备等电气设备,含购置/安装/试验/调试等
  • 范围: 2.1工程名称:沙坡头区香山灌区供水能力提升工程(五、七标段) 2.2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乡 ;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05

项目详情

沙坡头区香山灌区供水能力提升工程 ( 五、七标段 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沙坡头区香山灌区供水能力提升工程 己由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沙坡头区香山灌区供水能力提升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卫沙发改(审批)发[ 2025]11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沙坡头区水利技术服务和水库沟道管理中心 ,估算投资 11132.8万元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本级财政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沙坡头区水利技术服务和水库沟道管理中心 。项目己具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沙坡头区香山灌区供水能力提升工程( 五、 七标段)

2.2 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乡。

2.3 建设规模:

五标段 35 kV 电站 1座(含 厂房 暖通等 35 kV 电线路 4.3 km ,10 kV 双回路架空线路 1.5 km ,泵站 高低压配电设备等电气设备,含购置 /安 /试验/调试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七标段: DN1200标准钢管(钢管材质Q355C,壁厚:12mm/14mm,1.0-2.5MPa,覆土≦2.0m;含内外防腐;含购置、运输、装卸等,钢管材质要求执行GB/T1591-2018),管件制造安装执行《水利水电工程压力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T432-2004)要求,详见主要管材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详见设备清单)

2.4 计划工期:

五标段计划工期及交货期: 142 历天,计划开工及交货期日期 202 6 1 24 日,计划完工及交货期日期 2026 6 14 设备质保期两年。

七标段计划交货期: 122日历天,计划交货期日期202 6 1月 24 日,计划完工交货期日期 2026年 5 26 日;设备质保期两年。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 五标段、 七标段。

2.6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五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电力工程施 工总承包三级及以 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 具备承装(修、试)四级及 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 专业二级 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 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良好的业绩 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能力。

七标段: 1)必须是依法注册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

2)财务要求:2022年至2024年(新成立公司须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不足年份的可不提供,以营业执照时间为准)。

3)信誉要求: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凡是被列入“黑名单 ”且受到“ 限制 ”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限制参与招标投标等情况禁止参与此次投标。

4)其他要求: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 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提供 被委托人的2025年6月至开标前任意1个月所缴纳的社保证明 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3 本次 招标 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12 2 6 日至 2026 1 5 日, CA数字证书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它: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五标段投标保证金: 30 万元, 七标段投标保证金: 50万元;

5.2 履约保证金: 五标段、 七标段中标方按照合同金额向甲方缴纳 2%的履约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1 1 6 9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2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中卫市沙坡头区水务局,联系电 :0955-8817006。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沙坡头区水利技术服务和水库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宇恒祥建设项目管理

沟道管理中心 有限公司

地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文萃南路市水务局 1 楼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万福人家北门

4号楼三层

邮编: 755000 邮编: 751100

联系人: 梁楠 联系人:徐文清

电话: 0955-8806770 电话: 18695337779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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