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公安厅“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应急指挥中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宁夏自治区发布时间:2026-02-13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自治区公安厅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应急指挥中心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本项目位于自治区公安厅院内,用地北侧为北京中路,东侧为尹家渠南街,西侧为公安指挥侦察中心主办公楼,南侧为自治区政法委办公楼
  •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自治区公安厅"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应急指挥中心业务技术用房1栋,为地上6层,总建筑面积5340平方米,主要设置全区110接警中心、指挥研判室、警情管理室、准备室、备勤室、视频调度室、接处警指挥室、值班室、110接警要素室、新质战斗力协同创新基地、基础管控中心、互联网监控中心、大数据实战中心、网安战训基地、研判分析区、数据机房、应急指挥中心、指挥室、涉密文件室、综合决策室、研判室、警情数据分析室、大数据要素整合室、电子数据核验室等业务技术用房及相关附属用房,同步建设室外铺装硬化、绿化、管网、电缆沟敷设等配套工程(项目代码:2512-640901-09-01-435592 ; 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24

项目详情

自治区公安厅 “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应急指挥中心项目 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自治区公安厅 “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应急指挥中心项目 已由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安厅 "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宁发改投资审发 [2026]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建设资金来自 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按照 7:3分别安排保障 。招标人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新建自治区公安厅 "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应急指挥中心业务技术用房1栋,为地上6层,总建筑面积5340平方米,主要设置全区110接警中心、指挥研判室、警情管理室、准备室、备勤室、视频调度室、接处警指挥室、值班室、110接警要素室、新质战斗力协同创新基地、基础管控中心、互联网监控中心、大数据实战中心、网安战训基地、研判分析区、数据机房、应急指挥中心、指挥室、涉密文件室、综合决策室、研判室、警情数据分析室、大数据要素整合室、电子数据核验室等业务技术用房及相关附属用房,同步建设 室外铺装硬化 绿化、管网、电缆沟敷设等配套工程 (项目代码:2512-640901-09-01-435592 )。

2.2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自治区公安厅院内,用地北侧为北京中路,东侧为尹家渠南街,西侧为公安指挥侦察中心主办公楼,南侧为自治区政法委办公楼。

2.3计划工期: 300日历 (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

1.建筑与结构

1)建筑。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5340平方米,地上6层,建筑高度35.85米。建筑平面呈矩形布置,主入口设置于建筑南侧,东西各设1个次入口,设置电梯2部。建筑一、二层层高均为6.9米,三、四层层高均为5.7米,五层层高4.5米,六层层高4.2米;按要求设置隔震层,层高2.1米。

2)结构。

建筑结构采用框架结构 (局部型钢混凝土框架),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乙类),抗震设防烈度8度,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基础采用筏板基础,大跨度楼盖选用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楼盖。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

2. 装饰装修 室内外装修应以普通装修为主。建筑外观应与周边现有建筑相适应。外墙面采用浅灰色水包砂及深灰色水包砂、深灰色氟碳喷涂等,内墙面主要采用白色无机涂料、有防水要求的房间采用面砖饰面等,部分业务用房采用吸音结构,各层走廊内墙采用成品护墙板饰面。楼地面主要采用地砖、防静电水泥砂浆、防静电地板、防静电地毯等。顶棚主要采用白色无机涂料、吸音涂料、穿孔金属板吸音板、铝方通饰面、铝单板饰面等。外窗采用多腔隔热铝合金中空玻璃窗,外门使用自动感应玻璃门、平开门、保温防盗门等,内门使用防火门、成品实木门等,部分业务用房采用防火防盗门、定制门等。

3. 配套设施。

( 1 )给排水。本项目水源由市政供水管网直接供给,利用东侧尹家渠街已有一路De200给水管,再从南侧雪绒巷新引入一路De200给水管。本项目室外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接入场区内原有排水管网,并更换原有化粪池;室内排水采用伸顶通气排水系统,污废水合流排放,一层污水单独排放。热水系统为太阳能光伏热水系统(每层设置热水水罐)。

( 2 )采暖通风空调。本项目夏季采用多联机空调、新风系统(部分房间采用全热交换新风系统);冬季采用散热器采暖,热源由市政供热站接入;防烟楼梯间采用自然防烟系统,合用前室和独立前室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一至四层走廊和大于50平方米的内部房间设置机械排烟系统,补风为自然补风;五层走廊及其它大于100平方米且有外窗的房间均采用自然排烟;所有卫生间及无外窗房间均设置机械通风系统。

( 3 )电气。本项目电源为主楼配电室增加低压出线柜,室外设置一台一体化静音型发电机组作为应急电源,特级负荷设备设置在线式UPS蓄电池组保障不间断切换电源。照明光源主要采用高效节能光源,卫生间、水泵房等场所采用防水型灯具,室外设置LED路灯。

( 4 )消防。建筑防火分区、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系统、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火灾应急广播及火灾警报装置、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计。消防系统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设计确保安全可靠

4.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含以上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评标系统”查询并保留网络截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6 2 13 00 00 分至 202 6 2 24 23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 电子版招标文件。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4007188588;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58188093、0951-6891120。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包括工程量清单)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6 3 9 9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951-6198535

8. 联系方式

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86号

邮    编: 750000

联 系 人: 李明

话: 0951-6136416

招标代理机构: 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65号投资大厦1 5

编: 750001

人: 李丽辉、薛兵 、杨继福、张家凯

话: 17711881778、09518639516

202 6 2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