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传统村落保护及保护带建设项目(凤岭乡于河村二期)招标公告‍

隆德县发布时间:2024-08-02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隆德县传统村落保护及保护带建设项目凤岭乡于河村二期
  • 项目地址: 凤岭乡于河村
  • 范围: 2.1项目概况:1组道路拆除新建宽度3m、长度267m的混凝土道路,面积为801㎡,拆除新建混凝土排水沟200m;2组花园挡墙修缮长度500m高0.72m,并对边坡进行防护,防水土工布550㎡,砌筑植草砖310㎡,U型排水渠208米;改造破旧活动广场,做毛石护坡围墙长140m,高1.2m,植草砖护坡330㎡,混凝土篮球场地面翻新800㎡,场地内木质座椅维修粉刷,广场内地面砖进行维修1325㎡,补充绿植完善整体绿化;维修村部室外混凝土破损地面100㎡;村落内各遗址区设置统一的遗址标识系统,标识牌尺寸为1500mm×500mm×150mm,500mm高素混凝土基台;公共建筑楼前新建道牙115m,混凝土面包砖硬化铺装171㎡,安装成品树池12套,新建混凝土台阶92;新建混凝土铺装150㎡,新建砖护坡挡墙长56m,高2.5m,砖挡墙长70m,高0.72m,毛石挡墙长40m,高1.5m;拆除村庄内破损设施约1800m³,疏通沟渠淤泥及垃圾1200m,补种绿植500㎡;村内配套消防设施等 ;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8-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8-09

项目详情

隆德县传统村落保护及保护带建设项目

(凤岭乡于河村二期)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隆德县传统村落保护及保护带建设项目(凤岭乡于河村二期) 已由 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隆德县传统村落保护及保护带建设项目(凤岭乡于河村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隆发改审( 2024)151号 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 源为 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补助资金 招标人为 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中亿鑫昇(宁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组道路拆除新建宽度3m、长度267m的混凝土道路,面积为801㎡,拆除新建混凝土排水沟200m;2组花园挡墙修缮长度500m高0.72m,并对边坡进行防护,防水土工布550㎡,砌筑植草砖310㎡,U型排水渠208米;改造破旧活动广场,做毛石护坡围墙长140m,高1.2m,植草砖护坡330㎡,混凝土篮球场地面翻新800㎡,场地内木质座椅维修粉刷,广场内地面砖进行维修1325㎡,补充绿植完善整体绿化;维修村部室外混凝土破损地面100㎡;村落内各遗址区设置统一的遗址标识系统,标识牌尺寸为1500mm×500mm×150mm,500mm高素混凝土基台;公共建筑楼前新建道牙115m,混凝土面包砖硬化铺装171㎡,安装成品树池12套,新建混凝土台阶92;新建混凝土铺装150㎡,新建砖护坡挡墙长56m,高2.5m,砖挡墙长70m,高0.72m,毛石挡墙长40m,高1.5m;拆除村庄内破损设施约1800m³,疏通沟渠淤泥及垃圾1200m,补种绿植500㎡;村内配套消防设施等。

2.2建设地点: 凤岭乡于河村

2.3计划工期: 118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 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08 02 日至 2024 08 09 23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 电子版招标 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08 27 09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隆德县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郝勇 18995416776

招标代理机构:中亿鑫昇(宁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力德财富大厦 1709

联系人: 麻彦军 崔涛 马晓燕

电话: 0951-8892999 18895166111 18709513733

中亿鑫昇(宁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 24 08 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