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2025年危旧房改造新建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
- 项目名称: 金凤区2025年危旧房改造新建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
- 项目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宝湖路以北
- 范围: 2.1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47602平方米(约71.403亩),总建筑面积100366.9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0903.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463.02平方米(含人防6478平方米 ; 2.3.1工程总承包标段:金凤区2025年危旧房改造新建安置区建设工程的BIM设计、施工图设计,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配合项目管理相关工作、过程验收和竣工验收以及相关工作的协调管理等后续设计服务;工程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及保修等EPC工程总承包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7
项目详情
金凤区 2025年危旧房改造新建安置区建设项目EPC 工程
总承包 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凤区 2025年危旧房改造新建安置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银川市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金凤区 2025年危旧房改造新建安置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银金审服批【 2025】401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 为 银川市金凤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或自治区补助资金、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 , 招标人 为 银川市金凤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总用地面积 47602 平方米 (约 71.403 亩 ),总建筑面积10 0366.98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80903.96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9463.02 平方米 (含人防 6478 平方米 )。含1 0 栋住宅,建设 580 户、 配套用房及配套设施 等 。
2.2建设地点: 银川市金凤区宝湖路以北、双渠口路以南、 魏家桥巷以东 。
2.3招标范围:
2.3.1 工程总承包标段:金凤区 2025年危旧房改造新建安置区建设工程的BIM设计、施工图设计,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配合项目管理相关工作、过程验收和竣工验收以及相关工作的协调管理等后续设计服务;工程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及保修等EPC工程总承包 。
2.3.2 工程 监理 标段: 金凤区 2025年危旧房改造新建安置区建设项目 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 。
2. 4 计划工期: 450 日历天 。
2. 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 一标段: EPC 工程总承包 ; 二标段:工程监理 。
2. 6 其他: 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 1)设计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设计乙级 (含以上级)资质;
(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含以上级)资质,并 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 二 级注册建筑师或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 二级(含 以上 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如为建造师须同时具备注册证、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及牵头人,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 4)联合体中标后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 联合体组成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 2家 。
3. 4 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二标段:工程总承包监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级、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 22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2 月 17 日 23 时 59 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 电子交易平台 ” )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发布。
7 . 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银川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1-6198535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银川市金凤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228号银新苑 地 址: 宁夏银川市虹桥南街
南社区综合楼二楼 天源 财 汇中心 C 座15层
邮 编: 750021 邮 编: 750000
联 系 人: 王智进 联 系 人: 郑宇、王然、李峰
电 话: 0951-5691022 电 话: 0951-7809206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5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