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安全监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宁夏自治区发布时间:2024-08-02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安全监测设备
  • 项目地址: 宁夏银川市
  • 规模: 本工程主要建设任务是开展未达标堤防加高培厚,实施控导、防护等河道整治工程和防汛道路建设,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堤防加高加培16.2公里,河道整治28处、总长度38.9公里,新建防汛道路41.4公里
  • 范围: 2.1建设地点:宁夏银川市、吴忠市、石嘴山市、中卫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8-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8-09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安全监测设备采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关于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农经审发 [2024]32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 和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项目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安全 监测 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宁夏银川市、吴忠市、石嘴山市、中卫市

2.2 建设规模 本工程主要建设任务是开展未达标堤防加高培厚,实施控导、防护等河道整治工程和防汛道路建设,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堤防加高加培 16.2公里,河道整治28处、总长度38.9公里,新建防汛道路 41.4公里。 本次招标为:黄河宁夏段河道 治理工程安全监测设备采购。

2.3 设备采购范围及内容(设备名称、数量、规格等): 变形监测 冲刷深度监测 、监测自动化系统硬件设备 采购 安装与调试 等。 具体详见设备技术要求中设备清单。

2.4 标段划分: 本次设备采购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5 交货地点: 宁夏银川市、吴忠市、石嘴山市、中卫市 指定 施工现场。

2.6 交货期限: 所有设备须于 2024年 10 30日 前全部具 备供货条件,实际按现场要求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设备生产制造厂商, 接受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 2 单位负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 3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 责人 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 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5 本次 招标 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4 8 2 9 00 分至 2024 8 9 18 00 (北京时间,下同), CA 数字证 书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报名、 免费 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金融服务系统 ”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 以其他 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咨询。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8 26 9 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 无需 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不见面开标大厅 ”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 .1 投标保证金金额: 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 202 2 506号) ,免缴 本项目 投标保证金

6 .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号) 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 采用 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 159号

联系人:

话: 0951-5552505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厚诚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韦司德商务中心 4楼

联系人: 马龙

话: 1739507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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