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水坑镇新泉井村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三~四标段)招标公告

盐池县发布时间:2024-06-03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大水坑镇新泉井村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三四标段
  • 项目地址: 大水坑村
  • 范围: 2.1项目概况:(一)产业振兴羊肉分割车间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1.新建滩羊肉储藏、配送车间1340平方米(包含室内水、暖、电及消防工程);2.设备工程:700平方米冷冻库及配套设备、70平方米(-30℃)速冻间及配套设备、30平方米(-35℃)速冻间及配套设备;蒸发冷设备平台及蓄水池一项;3.拆除工程:砖混平房400平方米、钢结构厂房360平方米、钢结构车棚252平方米、混凝土地面2024平方米;4.室外工程:室外箱变电外网、采暖及给排水消防工程、场地及道路硬化1500平方米;5.配套机械设备工程:小型箱式冷藏运输车、座驾式四轮电动叉车、手推车、速冻库、冷冻库内货架等 ;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6-0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6-11

项目详情

大水坑镇新泉井村 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 (三 ~四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水坑镇新泉井村 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 已由 盐池县 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大水坑镇新泉井村 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盐审服管发〔2024〕79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池 大水坑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 源为 闽宁协作资金、衔接资金、县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盐池县大水坑镇人民政府 。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中亿鑫昇(宁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一)产业振兴羊肉分割车间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 1.新建滩羊肉储藏、配送车间1340平方米(包含室内水、暖、电及消防工程);2.设备工程:700平方米冷冻库及配套设备、70平方米(-30℃)速冻间及配套设备、30平方米(-35℃)速冻间及配套设备;蒸发冷设备平台及蓄水池一项;3.拆除工程:砖混平房400平方米、钢结构厂房360平方米、钢结构车棚252平方米、混凝土地面2024平方米;4.室外工程:室外箱变电外网、采暖及给排水消防工程、场地及道路硬化1500平方米;5.配套机械设备工程:小型箱式冷藏运输车、座驾式四轮电动叉车、手推车、速冻库、冷冻库内货架等。(二)生态振兴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对谷山塘等自然村进行环境卫生整治,主要铺装硬化1500平米,用于清除残垣断壁、清理乱堆乱放10处,拆除房屋3间,环境卫生治理20处,垃圾量6600m³,人工51工日,机械183台班等。

2.2建设地点: 大水坑村、马坊村

2.3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 划分 为四个 标段 其中 一标段:羊肉速冻分割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二标段:设备工程;三标段: 1、车间洁净装饰及机房设备700平方米;2、污水收集池200立方米;四标段: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 (外地进宁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负责其他在建工程;

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 (外地进宁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负责其他在建工程;

3.2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06 03 日至 2024 0 6 11 24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 电子版招标 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06 25 09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盐池县 大水坑镇人民政府

地址:盐池县大水坑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贺籽强 15729517190

招标代理机构:中亿鑫昇(宁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力德财富大厦 1709

联系人:崔涛 马晓燕

电话: 0951-8892999 18895166111

中亿鑫昇(宁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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