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王洼镇李寨村等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彭阳县发布时间:2025-06-13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彭阳县王洼镇李寨村等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及监理
  • 项目地址: 彭阳县王洼镇李寨村
  • 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100m³钢筋混凝土化粪池1座、30m³钢筋混凝土化粪池1座;新建d300-d600钢筋混凝土污水管道5423m,其中d300钢筋混凝土I级管1471m、d400钢筋混凝土I级管1352m、d500钢筋混凝土I级管1473m、d600钢筋混凝土II级管1127m;配套建设1100x1100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127座、1350x1350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4座、2000x1500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1座、1640x1650溢流井1座、φ1000预制混凝土检查井22座、800污水检查副井102座、隔油池45座;更换d300雨水口连接损坏管164m、单算雨水口40座、de160出户管120m、de110出户管1425m;拆除并恢复沥青路面16675㎡、沥青路面罩面19923㎡、面包砖人行道6173.8㎡等 ; 批复、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及监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6-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20

项目详情

彭阳县王洼镇李寨村等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施工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彭阳县王洼镇李寨村等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已由 彭阳 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发〔 2025〕 69 号《关于彭阳县王洼镇李寨村等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项目代码2408-640425-16-01-471922)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 968万元,一般债券660万元,2024年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奖补资金398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45.52万元。 招标人为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现对该项目 施工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昌学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建 100m³钢筋混凝土化粪池1座、30m³钢筋混凝土化粪池1座 新建 d300-d600钢筋混凝土污水管道 5423m,其中 d300钢筋混凝土I级管1471m d400钢筋混凝土I级管1352m、d500钢筋混凝土I级管1473m、d600钢筋混凝土II级管1127m 配套建设 1100x1100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127座、1350x1350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4座、2000x1500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1座、1640x1650溢流井1座、φ1000预制混凝土检查井22座、800 污水检查副井102座、隔油池45 座 更换 d300雨水口连接损坏管164m、单算雨水口40座、de160出户管120m、de110出户管1425m 拆除并恢复沥青路面 16675 、沥青路面罩面 19923 、面包砖人行道 6173.8 等。

2.2建设地点: 彭阳县王洼镇李寨村。

2.3计划工期: 1 2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批复、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 及监理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施工 及监理各 1个标段 具体标段名称见下:

彭阳县王洼镇李寨村等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施工;

彭阳县王洼镇李寨村等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6 13 15 00分至2025年 6 20 20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模式、不见面开标方式”。

2)开标登录方式:投标人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谷歌Chrome、火狐Firefox、微软Edge浏览器打开“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页面,以数字证书登录;在距开标时间前1个小时内完成网上在线签到,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人使用实际制作标书的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解密。

各投标人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或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继续开标。

4)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人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操作手册栏目,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尽快熟悉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 0951-6891120、0512-58188093寻求帮助。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7 4 9 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 0954-7013782。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昌学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彭阳 地址: 固原市原州区新天地商业中心二期 11A301

编: 756 500 邮编: 756000

联系人: 赵满朝 联系人: 余晶

话: 0954-7015005 电话: 1819524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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