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庙咀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至三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彭阳县庙咀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至三标段施工
- 项目地址: 项目位于彭阳县新集乡
- 规模: 1)工程措施: ①梯田工程改造老旧梯田200.7公顷,配套机深翻和增施有机肥面积193.7公顷,恢复农村供水管道4.44公里; ②生产道路工程翻建路面宽3米砂砾石生产道路7.68公里,配套建设C25砼现浇排水沟1.46公里、双孔方涵过水路面2座、穿路管涵1座; ③沟头治理工程治理沟头8处,其中:张湾村1处、沟口村1处、何山村6处,铺设DN315PE排水管909米; ④柳谷坊工程新建坊15座; ⑤村庄环境整治工程安装垃圾桶25个、太阳能路灯10个
- 范围: 2.1项目名称:彭阳县庙咀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 批复、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施工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3-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31
项目详情
彭阳县庙咀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至三标段
施工 招标公告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彭阳县庙咀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已由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 彭审批发 [2023] 228 号 《关于彭阳县庙咀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文件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彭阳县水务局 , 建设资金来 源 水利发展资金 , 项目出资比例为 详见资金文件 , 招 标人为 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彭阳县庙咀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彭阳县新集乡。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 1)工程措施:
① 梯田工程 改造老旧梯田 200.7 公顷,配套机深翻和增施有机肥面积193.7公顷,恢复农村供水管道4.44公里;
② 生产道路工程翻建路面宽 3米砂砾石生产道路 7.68公里,配套建设C25砼现浇排水沟1.46公里、双孔方涵过水路面2座、穿路管涵1座;
③ 沟头治理工程治理沟头 8处,其中:张湾村1处、沟口村1处、何山村6处,铺设DN315 PE排水管909米;
④ 柳谷坊工程新建坊 15座;
⑤ 村庄环境整治工程安装垃圾桶 25个、太阳能路灯10个。
( 2)林草措施:营造荒沟水土保持林31.64公顷,沟头坡面绿化 0.4公顷,种植行道树0.34公顷,地埂种植黄花7.33 公顷。
( 3)封禁治理措施:封禁治理1635公顷,布设封禁标识牌4座。
2 .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共分为 3 个标段 ,标段名称如下:
彭阳县庙咀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一标段;
彭阳县庙咀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二标段;
彭阳县庙咀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三标段;
2.5 招标范围: 批复、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施工 。
2.6计划工期 : 360 日 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3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3月 26 日 20 时 00分至2024年3月 31 日 2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持 CA数字证书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 。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投标人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4007188588按1号键。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4 月 8 日 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登录方式 : 各投标人使用 IE(IE11版本)或360极速浏览器打开宁夏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具体网址见投标人须知第9.2条)系统登录页面,以CA锁登录;在距开标时间前1个小时内完成网上在线签到,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5.4 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使用实际制作标书的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以 CA锁解密。
各投标人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或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继续开标。
5.5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二期系统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操作说明:请投标人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观看《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培训视屏》,尽快熟悉新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 0951-6891120、4009980000 寻求帮助。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 。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 不 采用 远程 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昌学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彭阳县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新天地商业中心二期 11A301
邮 编: 756 500 邮 编: 756000
联 系 人:马志孝 联 系 人:余晶
电 话: 13895047206 电 话: 18195249595
宁夏昌 学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 4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