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七营镇农田灌溉水源工程3-4标段招标公告

海原县发布时间:2025-07-22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海原县七营镇农田灌溉水源工程34标段
  • 项目地址: 施工1标段:海原县七营镇五营村
  • 范围: 2.1建设地点:施工1标段:海原县七营镇五营村;施工2标段:海原县七营镇盘河村;施工3标段:海原县七营镇北咀村;监理4标段:监管施工1-3标段 ; 设计灌溉面积1.2万亩,新建蓄水池3座,总容积25.3万立方米,其中:五营蓄水池设计容积8.3万立方米,盘河蓄水池设计容积8.5万立方米,北咀蓄水池设计容积8.5万立方米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所有内容的施工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2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29

项目详情

海原县七营镇农田灌溉水源工程3-4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原县七营镇农田灌溉水源工程已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海原县七营镇农田灌溉水源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发 ﹝2025﹞26 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衔接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 ,项目业主为 海原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招标人为 海原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项目施工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施工1标段:海原县七营镇五营村;施工2标段:海原县七营镇盘河村;施工3标段:海原县七营镇北咀村;监理4标段:监管施工1-3标段。

2.2 建设内容 设计灌溉面积1.2万亩,新建蓄水池3座,总容积25.3万立方米,其中:五营蓄水池设计容积8.3万立方米,盘河蓄水池设计容积8.5万立方米,北咀蓄水池设计容积8.5万立方米。具体详见施工 图纸 及工程量清单。

2. 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所有内容的施工

2. 4 标段划分:本 项目划分4个标段 (详见工程量清单);

海原县七营镇农田灌溉水源工程施工1标段: 新建五营(北)蓄水池1座,改建蓄水池引水渠道,闸门、新建沉沙渠等(蓄水池外侧降水井)

海原县七营镇农田灌溉水源工程 施工 2 标段: 新建盘河蓄水池1座,改建蓄水池引水渠道,闸门、新建沉沙渠等(蓄水池外侧降水井)

海原县七营镇农田灌溉水源工程 施工 3 标段: 新建北咀蓄水池1座,改建蓄水池引水渠道,闸门、新建沉沙渠等(蓄水池外侧降水井)

海原县七营镇农田灌溉水源工程监理4 标段: 监管水源配套施工1-3标段。

2.5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监理服务期限:与施工工期同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施工1-3标段 投标人须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项 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安全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 监理4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原丙级资质予以认可)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7 22 日至 2025 7 29 ,持CA数字证书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若以保函形式缴纳,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二期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 交的 截止 ,下 为: 2025 8 19 9 00 分;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即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异地评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须在开标前 1 小时登录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5.2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操作手册栏目,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尽快熟悉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0512-58188093寻求帮助。

6.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6 .1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6 .2定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 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6 .3 本项目 采用 采用 /不采用) 远程异地评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8.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955-4011849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原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郑国平

地 址:中卫市海原县海兴开发区管委会二楼

电 话:13723340973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银川市 金凤区上海路与正源北街交界处和信创展中心十楼

联 系 人:徐鹏志

电 话:0951-8671957、1999546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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