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试验区高品质葡萄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葡萄酒文化服务中心、道路工程、公共卫生间建设项目及2023年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园区管委会金葡萄公司贺兰金山荒漠化综合防治示范项目一标段、二标段
- 项目名称: 金山试验区高品质葡萄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葡萄酒文化服务中心道路工程公共卫生间及2023年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园区管委会金葡萄公司贺兰金山荒漠化综合防治示范项目一标段二标段
- 项目地址: 1.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贺兰县G110以西,插旗口公路以北,大西伏沟以南
- 范围: 2.1项目概况:(一)金山试验区高品质葡萄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 ; 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2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29
项目详情
金山试验区高品质葡萄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葡萄酒文化服务中心、道路工程、公共卫生间建设项目及2023年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园区管委会金葡萄公司贺兰金山荒漠化综合防治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山试验区高品质葡萄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葡萄酒文化服务中心、道路工程、公共卫生间建设项目及2023年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园区管委会金葡萄公司贺兰金山荒漠化综合防治示范项目 已由 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以 关于金山试验区高品质葡萄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等4个初步设计的批复(宁葡委(批)字[2025]7号)及关于2023年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园区管委会金葡萄公司贺兰金山荒漠化综合防治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批 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夏金葡萄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建 设资金 分别 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资金 , 招标人为 宁夏金葡萄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现对该项目 施工及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平正(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一 ) 金山试验区高品质葡萄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1.骨干水源工程;2.灌溉与排水工程;3.农田输配电工程;4.自动化及信息化建设。(二)金山试验区高品质葡萄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葡萄酒文化服务中心。本次项目规划范围面积14.75亩,总建筑面积1398.45m²。(三)金山试验区高品质葡萄种植基地建设项目—道路工程(一期)。1.路线工程及路基路面工程;2.路线交叉工程。(四)金山试验区高品质葡萄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公共卫生间建设项目。规划新建1#公共卫生间107.90m²,2#公共卫生间107.90m²,并配套室外给排水和电气工程。(五) 2023年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园区管委会金葡萄公司贺兰金山荒漠化综合防治示范项目 。 营造防护林带总面积 553亩,共栽植各类苗木43356株。其中,乔木37027株,灌木6329株。铺设林带节水灌溉管网面积553亩。共计埋设de200/1.0Mpa/PE管19880m,de160/1.0MPa/PE管3520m,de90/1.0Mpa/PE管29590m,
de63/0.4MPa/PE管3886m,de63/1.0MPa/PE立管702m,de20/0.4MPa/PE毛管135415m,安装流量4.0L/h的灌水器40684个,快速取水阀59个,预制砼阀门保护池292套,砌筑检查井113座,混凝土镇墩及基础46座,过路穿管180m,过沟穿管338m。
2.2 建设地点: 1.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贺兰县G110以西,插旗口公路以北,大西伏沟以南;2.葡萄酒文化服务中心:插旗口北片区陈华路和陈插路公路以北约500m处;3.道路工程(一期):贺兰县境内G110以西,插旗口公路以北,大西伏沟以南;4.公共卫生间建设项目:1#卫生间位置位于经三路与纬十四路交叉口西南角,2#卫生间位置设置在项目区经三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南角;5. 2023年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园区管委会金葡萄公司贺兰金山荒漠化综合防治示范项目 : 贺兰山东麓洪积扇中部,地处银川市贺兰县境内 G110以西,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东,插旗口公路以北,大西伏沟以南。
2.3 计划工期 : 73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限: 同施工工期,共 73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二 个标段 (一标段:施工;二标段:监理)
2.5 招标 范围 : 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一标段):
3.1.1 施工标段 要求投标人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 同时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含三级)及 以上资质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项目经理要求: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及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1.3 本次 施工标段 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共同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 执 行;( 6)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三 家 ( 含三家 ) , 水利资质 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
3. 2 监理标段(二标段):
3. 2.1 监理标段须 同时 具备 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及以上资质 和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按水利部规定注册 取得 《监理工程师 (水利工程)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 专业监理 ,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2.2 本次监理标段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4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8 月 29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 ), 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 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 , 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 招标文 件。
4.2 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
4.3 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093、0951-6891120。
4.4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 “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 “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在开标时间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活动。
5. 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施工标段人民币 50 万元整,监理标段免缴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6.2 履约保证金:施工标段为中标合同金额的2 %;监理标段免缴履约保证金。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8. 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贺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0951-8776322
9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夏金葡萄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新丝路 42号 6 层
联系人:马润森
电话: 18294457497
招标代理机构:平正(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 A座22楼2203室
联系人: 闫伟、王春霞、 吕海敏
电话 : 0951-8732061
2025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