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中宁县2025年(第二批)招标公告

中宁县发布时间:2026-01-23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宁夏中卫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中宁县2025年第二批
  • 项目地址: 项目区位于中宁县余丁乡
  • 规模: 项目建设总面积8200.0亩,建设内容包括中幼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
  • 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中宁县余丁乡、石空镇、舟塔乡、宁安镇、新堡镇、大战场镇、徐套乡和轿子山林场、清水河林场等7个乡镇和2个林场 ; 项目建设总面积8200.0亩,建设内容包括中幼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 概况: 项目建设总面积8200.0亩,建设内容包括中幼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1.中幼林抚育:中幼林抚育建设面积1800.0亩,其中:中幼林抚育乔木建设面积430.0亩,开展苗木补植、浇水、修枝、除草、剩余物清理、标识牌等综合措施;中幼林抚育灌木建设面积1370.0亩,开展平茬、剩余物清理、围栏封育等综合措施。2.退化林修复:退化林修复建设面积6400.0亩,其中:退化林修复乔木建设面积2000.0亩,开展补植、浇水、修枝、除草、剩余物清理、标识牌设置等综合措施。退化林修复灌木建设面积4400亩,开展补植、浇水、平茬复壮、剩余物清理、病虫害防治、标识牌设置等综合措施。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22

项目详情

宁夏中卫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中宁县 2025年(第二批)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中卫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中宁县 2025年(第二批) 已由 中卫市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宁夏中卫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中宁县 2025年(第二批)作业设计的批复》 卫林函 202 6 2 准建 中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来自 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及县级自筹资金 100% 中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项目 备招 标条件 施工 进行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项目区位于中宁县余丁乡、石空镇、舟塔乡、宁安镇、新堡镇、大战场镇、徐套乡和轿子山林场、清水河林场等 7个乡镇和2个林场。

2.2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总面积 8200.0亩,建设内容包括中幼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

1.中幼林抚育

中幼林抚育建设面积 1800.0亩,其中:

中幼林抚育乔木建设面积 430.0亩,开展苗木补植、浇水、修枝、除草、剩余物清理、标识牌等综合措施;

中幼林抚育灌木建设面积 1370.0亩,开展平茬、剩余物清理、围栏封育等综合措施。

2.退化林修复

退化林修复建设面积 6400.0亩,其中:

退化林修复乔木建设面积 2000.0亩,开展补植、浇水、修枝、除草、剩余物清理、标识牌设置等综合措施。

退化林修复灌木建设面积 4400亩,开展补植、浇水、平茬复壮、剩余物清理、病虫害防治、标识牌设置等综合措施。以及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3工期和养护期: 工期 214 日历天, 护期: 303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施工 个标段 ,具体标段划分内容如下:

一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5 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总面积 8200.0亩,建设内容包括中幼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 招标文件 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须具备中级(含以上)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及具备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培训合格证,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不接受 (接受 不接 投标。 合体 足下列要求: /

3.4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3.5 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6 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申请人,则谢绝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 26 01 23 00 :00 起至 20 25 01 30 23:59 ,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 25 02 13 09 :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交易中心网站 “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接收异议、投诉的方式

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应在法定期限内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提出,同时通过本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与本项目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联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中宁县新区

联系人:李金栋

电话: 1373953797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银川市阅海商务中心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 7楼

编: 750001

人:陈嘉豪

话: 18209519097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中宁县发 局,联系 电话 0955-5797075

2026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