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石狮片区)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同心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石狮片区施工二标段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
- 规模: 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为5.58万亩(河西片区1.82万亩,石狮片区1.19万亩,兴隆片区2.57万亩),其中新建0.74万亩,改造提升4.84万亩
- 范围: 2.1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 2.2建设规模: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为5.58万亩(河西片区1.82万亩,石狮片区1.19万亩,兴隆片区2.57万亩),其中新建0.74万亩,改造提升4.84万亩 ;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18
项目详情
同心县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石狮片区)施工二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目 同心县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关于 同心县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同发改审发〔 2024〕31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同心县农田建设中心 ,估算投资 18100 万元 , 建设资金来自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及社会资本 (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同心县农田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有机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
2.2 建设规模: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为5.58万亩 (河西片区 1.82万亩,石狮片区1.19万亩,兴隆片区2.57万亩) ,其中新建 0.74万亩,改造提升4.84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 灌溉 排水、田间道路、土壤改良、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
2.3 交货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实际交货地点按甲方要求) ;交货期限: 按施工需求供货,并于 2026年4月10日前完成所有供货(实际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
2. 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
施工二标段:石狮片区地力提升、有机肥采购等相关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生产厂家的肥料登记证,并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投标人 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 4 本次 招标 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 后审 (资格预审 / 资格后审 ) 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至 2025 年 9 月 18 日,持 CA数字证书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报名、 免费 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
4. 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1) 现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 2)保函形式: 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 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 4 其它: ( 1)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不见面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 宁夏版 ) ”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并在开标时间前使用本单位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参与开标活动并完成开标解密;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交易平台有关事项,根据选择交易平台情况,由招标人自行填写)。(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咨询。(3)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1875711,0951-6891120。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 根据《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 [2022]506号),免缴投标保证金 。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13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 0953-8030556
招 标 人:同心县农田建设中心
地 址:同心县新城罗山路1号农业农村局办公楼
联 系 人:赵俊
电 话:18695270790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润和智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国贸新天地 A座701室
邮编: 750001
联系人:岳圆
联系电话: 17795033442
2025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