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全过程项目管理

红寺堡区发布时间:2026-03-04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红寺堡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全过程项目管理
  • 项目地址: 红寺堡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北侧
  • 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119亩(预留人工湿地),新建日处理2万立方米污水处理厂一座,建设13座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5408平方米,构筑物占地面积5951平方米;设备部分按日处理1万立方米安装,剩余1万立方米处理设备待后期水量增加后进行安装;配套室外给排水管网、道路铺装硬化、电网路灯监控、围墙绿化大门等附属设施; 2.2招标范围:建设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 ; 以经批准的施工图预算为投资控制目标,包括实施阶段的设计咨询管理,施工管理(含未完工项目的后绰管理工作)、监理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移交质保、验收后评价,直至发改验收和竣工验收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变更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等、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具体工作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1

项目详情

红寺堡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全过程项目管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红寺堡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 已由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红寺堡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 2025〕17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 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统筹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财政统筹 招标人为 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泽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 119亩(预留人工湿地),新建日处理2万立方米污水处理厂一座,建设13座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5408平方米,构筑物占地面积5951平方米;设备部分按日处理1万立方米安装,剩余1万立方米处理设备待后期水量增加后进行安装;配套室外给排水管网、道路铺装硬化、电网路灯监控、围墙绿化大门等附属设施

2.2招标范围: 建设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经批准的施工图预算为投资控制目标,包括实施阶段的设计咨询管理,施工管理 (含未完工项目的后绰管理工作)、监理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移交质保、验收后评价,直至发改验收和竣工验收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变更等管理和控制 ,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等、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约定,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3服务期限: 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决算审核结束

2.4项目地点: 红寺堡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北侧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管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独立法人 资格,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且同时具有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监理 (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专业) 乙级 (含乙级) 及以上和施工 (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专业) 总承包三级 (含三级) 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 级执业资格及注册证书,并具有相关项目管理经验。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须具备建筑类工程专业的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类资格证书。

3.3 投标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 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查询)

3. 5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8 提供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3 4 11 00 分至 2026 3 11 23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 ), 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 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 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 招标文 件。

4 . 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 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3 25 09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 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953-5098559。

8. 联系方式

人: 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吴忠市红寺堡区

751999

人: 马强

0953-5098837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泽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川市 兴庆区金玉广场 B座

750000

人: 杨晓慧、荆阳、万家权

0951-8893770 13323595009

宁夏泽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 6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