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海原县2025年农村供水工程
- 项目地址: 海原县
- 规模: 本工程共铺设铺设PE管道长62.32公里,管径125~25毫米
- 范围: 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 概况: 本工程共铺设、更换各类供水管道121564m,其中:DN25PE管90254m,DN50PE管21760m,DN63PE管2100m,DN75PE管6306m,DN90PE管340m,DN110PE管804m;采用开挖与拉管相结合的施工方法进行施工,其中:管沟开挖26623m,拉管27534m。配套建筑物397座,其中:闸阀井3座,分水阀井20座,联户水表井126座,过路建筑物5座,保温井232座,消防井10座,逆止阀井1座;贺堡村截墙15m。(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5-2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28
项目详情
海原县 2025年农村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原县 2025年农村供水工程 已由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海发改发〔 2025〕129号《关于海原县2025年农村供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代码:2505-640522-19-01-729654)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为 县级衔接资金和水利发展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详见资金文件 ,招标人为 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海原县 2025年农村供水工程
2.2建设地点: 海原县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共铺设铺设 PE管道长62.32公里,管径125~25毫米。配套建筑物293座,其中闸阀井5座,分水阀井16座,联户水表井47座,保温井209座,消防井10座,逆止阀井1座,过路建筑物5座,过沟建筑物1处。配套入户工程451处。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 批复、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施工。
2.6计划工期: 2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6月20日16:00分至2025年6月28日00:00分 (北京时间,下同),持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相应数字证书认证机构,联系方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服务栏中的通知公告《关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共享互认的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7月11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登录方式:投标人使用 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谷歌Chrome、火狐Firefox、微软Edge浏览器打开“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页面,以数字证书登录;在距开标时间前1个小时内完成网上在线签到,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
5.4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人使用实际制作标书的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解密。
各投标人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或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继续开标。
5.5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二期系统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操作说明:请投标人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观看《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尽快熟悉新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方法。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1.5 %。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 采用 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海原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 09554011849。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固原市佳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盐县黎明路水务局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同康街其衡大厦703室
联 系 人:马建博 联 系 人: 鲁花
电 话: 18795392252 电 话:17395479995
固原市佳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 年 06 月 20 日